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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蒙古马精神 翁旗法院在行动】土地耕种有争议 多元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2-10-25 10:32:50 打印 字号: | |
       2022年年初,王某与张某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张某200亩土地,用于种植玉米,而后却擅自将其承包的土地改种花生。张某获悉后,认为王某无权擅自改变承包地用途,要求王某停止行为并归还土地。

       大兴人民法庭了解到纠纷后,立即启动多元纠纷调解程序,法庭、苏木共同派人开展多元调解:一方面,根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向王某释法答疑;另一方面,耐心做张某的工作,建议张某考虑王某的花生已经种植的情况,本着增大经济效益、减少双方经济损失的原则,协调双方互利互让、和平解决。经过反复调解,双方最终在大兴农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根据双方的申请,大兴人民法庭对双方达成的司法调解协议进行现场确认。

       至此,仅用不到一周的时间,就成功解决了一起土地耕种纠纷。

 

 
来源:翁牛特旗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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