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110”,是参照公安机关110接处警模式,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建立的一种高效集约处置财产线索等紧急警情和受理查询、投诉等一般警情的执行机制。开鲁县法院作为“执行110”全国试点法院,在其自身“181”执行模式的基础上,不断丰富“执行110”功能与实践意义,不断积累处置紧急财产线索经验,为全区乃至全国法院通过“执行110”打通人民群众和法院执行部门之间“最后一厘米”距离提供了宝贵示范经验。
今天的执行日志,让我们了解一下开鲁县法院执行工作开展情况。
因地制宜
建立“181”执行模式
2019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 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开鲁县法院结合本辖区乡镇、农村人口密集、派出法庭审理案件较多的实际情况,建立了由“1个执行指挥中心”+“8个派出法庭参与执行”+“1个专业拘传团队”的执行模式。
该模式最大程度上发挥了执行指挥中心的决策分析中心、指挥调度中心和信息数据收集中心作用,90%以上的执行案件由8个派出法庭的执行团队在执行指挥中心统一管理调度下就近办理,由司法警察组成的专业拘传团队为各项执行工作的开展“保驾护航”,整体执行质效始终保持高位运行。2022年上半年,开鲁县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560件,结案2092件,结案率81.72%,实际执结率45.47%,办结案件平均用时仅62天。
最重要的是,“181”执行模式的建立,极大的方便了执行案件的当事人,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以前,基层法庭审理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需要申请执行人在其住所地和法院之间多次往返,“181”执行模式建立之后,实现了最近距离解决纠纷、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的目标。
此外,以前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所在地人生地不熟,找不到被执行人的家更找不到被执行人。“181”执行模式建立之后,派出法庭执行团队的法官熟悉当地情况,可以直接联系村干部、网格员等,甚至对被执行人情况都能了如指掌,实现最快速度执结案件。今年开鲁县法院执行的一件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经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称其长期在外地,也没有钱还。但执行法官从被执行人所在村的村干部处了解到,被执行人并不是长期外出,随后又了解到被执行人在派出法庭有一件诉讼案件即将开庭。执行法官遂作出预案,在庭审结束后立即对被执行人采取措施,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压力一次性履行了全部债务。
打通“最后一厘米”
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甘做执行路上的“千里马”
“是执行110吗?我现在找到被执行人夫妻俩了,他们在河北省任丘市一个门窗厂打工。欠我的钱都好几年了,一分钱都没给。你们能去抓人吗?”
近日,开鲁县法院接到了这样一个财产线索举报电话,执行指挥中心立即将警情派发给承办法官,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法警大队,从拘传团队抽调3名法警,由法警队副大队长带队,协助承办法官拘传被执行人。经过10多个小时、1000多公里的长途跋涉,干警们于接警当晚到达河北省任丘市。受疫情影响,沿途不能下高速,干警们只能在车里和服务区吃泡面、啃面包。
第二天早上8时许,执行法官找到了被执行人,告知其应履行的还欠款义务,但被执行人仍拒绝履行,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措施。
在返回法院途中,干警们多次开导、劝解,但被执行人仍拒绝履行义务。回到开鲁县法院,已经是晚上9点多,干警们不顾劳累,继续开展执行工作,告知被执行人如果拒不还款,将对其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被执行人迫于压力,表示愿意筹措10万元先行给付申请执行人,其余款项分期履行,申请执行人表示同意,双方签订和解协议。至此,这件长达5年的欠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蒙古马背上的“金马鞍”
让人民群众安稳、踏实
为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与老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执行难”问题,10月8日,开鲁县法院组织开展“金马鞍”百日攻坚专项执行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开鲁县法院执行干警敢于担当、任劳任怨,解决了一个又一个执行难题。
任某申请执行吴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几年间一直未执行完毕。专项行动开展期间,执行法官通过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查实被执行人吴某承包了两块耕地,总计200亩,并于近日准备秋收。
为了找到吴某承包的土地并确定上述土地由吴某承包,执行法官先后三次走访被执行人承包土地所在的村子,找到了土地转包人并调取了承包土地合同原件。10月20日下午一点,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称被执行人正在秋收。承办法官随即带领法警迅速赶到现场,扣押了所有的葵花籽,折合市价约60万元,并当场送达了扣押裁定。迫于执行压力,被执行人主动提出还款方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截止10月27日,开鲁县法院在“金马鞍”专项执行行动中,共出动警力139人次,出动警车78辆次;共拘传被执行人58人,将10名“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扣押辣椒1万斤,扣押玉米8.5万斤,扣押葵花籽5万斤;共执结案件 138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317.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