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值班驻守临时党支部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集中学习活动,学习党的二十大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内蒙古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党组成员、副院长蒲伟刚、那澜及机关值班驻守临时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学习活动中,党支部副书记黄建华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部分同志做了交流发言,大家纷纷表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把党的二十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对于指导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意义。学习党章修正稿,感到理论成果丰硕、目标任务清晰、内容修改准确、管党治党很严,一定会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深入学习党章,将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以党章为行动纲领,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自己的力量!
内蒙古高院副院长、机关值班驻守临时党支部书记那澜作总结讲话,她强调,要充分认识到学习党章对指导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作用,把学习领会贯彻的成果体现在充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队伍建设的新成效上。要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在内蒙古高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与居家办公的全体干警一道,团结协作、攻坚克难,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巩固今年大半年取得的优异成绩,在仅剩的两月里奋发进取、冲刺拼搏,为全年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蒲伟刚副院长在学习中强调,此次党章的修改是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我们党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的深刻提炼,集中了全党智慧、反映了全党心声、体现了全党意志。要学原文悟原理,在逐字逐句的研读中进一步加深对党章的理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详细掌握修改的内容,深刻领会修改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要长期深入学,不能一阵风,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党校等多元形式深学细研,用新的党章武装党员的思想,让党的二十大精神真正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杨宗仁院长表示,听了几位同志的发言,感受到了大家饱满的学习热情。大家会前做了充分准备,都联系自身工作实际进行了发言,精彩、务实,听过之后很受启发,要继续深入学、联系实际悟、真抓实干做,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他强调,党章修改顺应时代要求、体现全党意志、反映人民心愿。要充分认识到党章修改的重大历史意义,增强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使之彰显出更强大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要进一步增强落实执行党章要求的自觉性主动性,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聚焦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紧扣完成好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深化全区法院弘扬蒙古马精神大实践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探索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新举措。要坚定理想信念,时刻牢记自己是党的人,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要强化党员意识,时刻牢记入党誓词,守纪律、讲规矩,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做到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要把党章融入工作中,以伟大建党精神激发斗志,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坚决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排除万难、砥砺前行,努力提升审判质效,争取实现更高更好的全年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