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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辽中院第三党支部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发布时间:2022-11-09 08:47:54 打印 字号: | |

根据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要求,近日,第三党支部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会,深入探讨和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内涵。支部书记包永春主持会议,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革华参加研讨并讲话,第三党支部全体干警参加研讨。

杨革华专委强调,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全体干警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重要意义,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内涵,全力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二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牢记人民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把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公平正义作为使命任务。

三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

四要严明政治纪律。强化正风肃纪,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涵养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

研讨会上,大家踊跃发言。行政庭副庭长韩洋表示,一是要学习贯彻好二十大精神;二是要理论联系实际改进提升工作;三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用最新的理论知识武装头脑、用最强的理想信仰鼓舞精神、肯担当敢作为,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行政庭书记员于鹏飞从实际工作出发,和大家深刻探讨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法院书记员工作的启发:作为法院的一名普通书记员,我当前最想做的事就是,对照总书记的讲话,把自己的思想认识进一步调整好,结合本职岗位,履职尽责。

立案二庭法官助理崔颖怡,向大家分享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心得体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令人深受鼓舞,倍感振奋。作为一名青年干警,同时也是一名预备党员,应该始终牢记入党初心,不忘使命,为了国家复兴、民族富强、人民幸福勇于担当、艰苦奋斗。同时要厚植司法为民情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日常接待工作中耐心、细心、热情,帮助群众解开法结、打开心结,努力做到“事心双解”,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获得感和满足感。

 
来源: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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