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以案释法】为还赌债想“歪招” 虚构事实诈骗获刑两年六个月
  发布时间:2022-11-09 09:53:01 打印 字号: | |

李某是房地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由于迷上赌博越陷越深,竟不惜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近日,康巴什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涉嫌犯诈骗罪一案。

法院查明,2022年3月,李某在工作期间,通过该公司平台获取售房信息并与购房人高某取得联系,为高某居间介绍康巴什某小区的一处房产,得知高某有购买意向。后李某在未征得房屋所有人的授权和允许情况下,于2022年3月20日让其朋友冒充拟出售房屋产权所有人亲戚与高某签订“买卖定金合同”,并要求高某支付定金。不明真相的被害人高某连续向李某支付所谓“定金”共计10万元。定金到账后,李某将该款据为己有,用于赌博及日常消费,后经被害人多次催要,李某仅向高某退还5000元,李某实际骗取9.5万元。

本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某将部分赃款用于赌博,对其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李某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全额退赔等认罪悔罪表现,结合本案具体犯罪情节,决定对被告人李某适用缓刑,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来源:康巴什区法院
责任编辑:赵娟
  • 联系我们: 立案电话:0471-6986013/6986014 投诉举报:0471-6986616 / 6986642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3号 邮编:01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