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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篇(一)
  发布时间:2022-11-09 10:25:26 打印 字号: |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法庭

构建一核双驱三赋能工作机制 保障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案例点评:亚运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主动作为、服务大局,构建“一核双驱三赋能”工作机制,制定涉老案件审理工作规定,完善法庭适老化诉讼服务,融合社会力量共同关注老年人权益保障,既是人民法庭专业化建设的有益探索,也是人民法庭服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缩影。


北京朝阳法院亚运村法庭结合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地域特点和集中审理全区部分涉老年人权益保障类案件的工作实际,以“长青”党建项目为引领,构建“一核双驱三赋能”工作机制,提升司法为民水平,精准助力基层治理,推动凝聚队伍合力,服务保障新时代老龄事业长远发展。



一、聚焦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建设,以制度规范提升执法办案质效,提升涉老审判“专业化”水平


一是完善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对老年诉讼参与人的司法保障与程序供给,探索建立陪同诉讼、家事调查、上门审判等制度,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二是优化适老诉讼服务,对诉服大厅进行适老化改造,将精细化的诉讼服务贯穿审判工作各个环节。三是组建专门审判团队,选任审判和社会经验丰富、综合能力突出的人员成立涉老审判团队,聚焦要点、总结要旨,以典型案例的示范性裁判彰显司法理念、实现价值引领。探索涉老案件集中审理后,涉赡养类纠纷平均审理时间缩短了30天;涉老年人行为能力认定及指定监护人类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16天,让涉诉老年人及家属感受到更高效、更便捷的诉讼体验。


二、坚持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与调处化解双轮驱动,以多元解纷营造护老法治环境


主动融入基层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按照朝阳区委相关要求开展矛调工作。一是引入专门调解组织,对涉养老机构的服务合同、侵权类纠纷进行专门调解,在快速定纷止争的同时,帮助相关行业提高自治能力,规范经营方式,从源头预防纠纷的产生。二是推动建立三级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与辖区党委共同培育和发展涉老纠纷解纷力量,对调解队伍加强法律知识和调解规范培训,构建朝阳区涉老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调处化解三级体系。三是全方位加强普法宣传,将调研成果和典型案例转化为老年人喜闻乐见的视频类普法作品,在各级各类媒体推送、传播;依托法官工作站平台,围绕继承、赡养、理财等贴近老年人生活的热点问题,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帮助老年人提升防诈防骗、证据保护等意识。2022年以来,近三分之一的涉养老机构类合同纠纷通过调解和解方式解决;涉老继承类纠纷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化解的案件同比增加了18%。


三、同步推进三项赋能,与社会力量共建互联助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专家智库赋能理论支撑。与首都高校、老年法律研究机构开展合作共建成立“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老龄法律研究基地”“老年人权益保护研究中心”。“两基地一中心”已逐渐成为深化交流、助力审判、培养人才的重要平台,有效促进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二是多维联动赋能专门保障。发动、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关护老年群体。探索涉老法律援助专项对接,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老年当事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与专门志愿者协会合作共建,吸收有意愿、有能力的优秀退休干部职工参与法庭诉讼引导志愿活动,让积极老龄观落地见效;与辖区卫生服务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为法庭提供医疗应急响应保障,切实保障到庭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三是学思行悟赋能长效发展。注重加强对老龄工作文件的学习,将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思想理念、具体要求落实到审判工作中;充分运用好“片区法官”制度,提升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社会认知、体察和群众工作能力;发起成立“长青志愿服务队”,倡导善行善举、奉献社会。强化专业学习,通过组织“资深法官观摩庭”和“优秀法官专题课”等方式,丰富实务学习路径,以更高水平的庭审、文书检验涉老审判工作成效。去年以来,法庭相关工作被央视新闻、人民网、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北京日报等媒体广泛报道;干警完成相关调研成果30余项,并受邀参加服贸会“中国国际养老产业高端论坛”作主题发言。


下一步,朝阳法院将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探索行之有效的涉老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以高质量、更便捷的诉讼服务举措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老年人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作出基层法院应有的担当和贡献。


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法院白洋淀法庭

“船上法庭”融入水区基层社会治理最前沿


案例点评:白洋淀法庭积极顺应淀区生活方式,推动司法资源下沉,法官定期巡回、民调驻点值守、常态在线接待、多元协同联动、就地化解纠纷,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有效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用“船上法庭”模式及时回应水区(景区)群众、游客的司法服务新需求。


白洋淀位于河北雄安新区,水域面积366平方公里,大小淀泊100多个,水村39个,水区人口13万。白洋淀景区为5A景区,每年游客1000万人次。群众出行、游客观光主要靠车船转乘,交通不便。2016年设立白洋淀法庭,配备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各2人、特邀调解员7人,管辖白洋淀水区旅游、环境资源案件,成立以来审结案件1466件、诉前调解468件,有力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


一、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畅通服务水区群众“最后一公里”


法庭打破“坐堂问案”审判方式,主动延伸服务触角、跟进群众需求,购置机动船舶,改造成“船上法庭”,配备移动数字法庭系统,具备5G传输功能,常年穿梭在白洋淀水村、淀泊、码头、航道,使广大水区群众茶余饭后即可在“船上法庭”表达诉求、协调利益、保障权益。今年以来“船上法庭”开庭31次,免去水区群众打官司的舟车劳顿之累,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二、五位一体、协同联动,“法庭+”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推动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与旅游、公安、海事局和乡镇村等调解组织建立了“五位一体、协同联动”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合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在水区3个乡镇,按雄安中院统一部署设立了“法庭+镇调解中心+村调委会”模式的“法官服务站”,应邀列席乡镇党委会议,参加党建、综治联席会议,共商共治多元解纷;在4个景区都设立了“法庭+旅游局投诉室+水上调解室”模式的“巡回审判点”,主持并指导景区化解涉旅游矛盾纠纷。“法官服务站”和“巡回审判点”实行“响应乡镇统筹、依托综治平台、法官定期巡回、民调驻点值守、常态在线接待”的运行模式,并用以案说法、送法下乡、邀请旁听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今年以来诉前化解矛盾纠纷74件、法治宣传25次、普法讲座8次,使群众和游客切身感受到了非诉解纷带来的便利快捷。 


三、七点一线、就地化解,打造“不设围墙”的流动专业法庭


注重综合性审判与专业化审判相结合,针对法庭地处白洋淀5A景区、旅游产业特色明显的特点,开展涉旅游纠纷专业审判,综合白洋淀景点星罗棋布、游客人流量大、流动性强,旅游纠纷突发性强、证据易失等因素,在淀区设立了覆盖七个主要景点和一条主要观光线路的“七点一线”巡回审判点,通过张贴二维码、建立微信群、公布专用邮箱等方式,随时在线接听、流转、回复群众求助,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审理、就地裁判,哪里有纠纷法庭就出现在哪里。今年以来,调处涉旅游纠纷51起、在线答疑解惑131件,有效实现矛盾不上交,为营造淀区和谐的旅游环境提供了强力司法保障。


四、集中受理、三审合一,助力白洋淀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涉白洋淀环境资源、旅游的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案件均由白洋淀巡回法庭一并办理。在涉旅游案件中,对于游客投诉或旅游局及景区的纠纷移送,法庭受理后开展诉前化解、审理等工作;在涉环境资源案件中,注重监督指导环境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强化环境司法与环境执法的“法法衔接”,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司法建议。今年以来审结涉白洋淀环境资源案件13件,向执法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5件,全部得到回复和整改,为白洋淀水质从劣Ⅴ类到Ⅲ类的跨越性突破贡献法院力量。


白洋淀法庭的各项工作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和群众的信赖称赞,中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多次到法庭调研指导,法庭收到游客、群众多封感谢信和多面锦旗,《人民法院报》《河北日报》等新闻媒体也对法庭先进事迹进行了深入宣传报道。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人民法院

创新“3+3+3”工作机制 构建社会治理“强动能”


案例点评:灵川法院立足当地基层治理重点,创新“3+3+3”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护航漓江生态安全;坚持诉源治理挺前,构建无讼乡村;打造特色司法服务站,探索立审执全流程司法服务,就地化解矛盾,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有益样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坐落于桂林市北部,漓江流域上游,系漓江生态保护重点区域。近年来,灵川县人民法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3+3+3”工作机制,下辖的大圩、甘棠、潭下三个法庭为服务漓江生态保护、基层社会治理、诉讼源头治理提供强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建强三个“阵地”,司法护航耀漓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关于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的重要指示精神,灵川县人民法院在位于漓江核心流域的大圩法庭挂牌成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源头守护漓江生态安全,不断擦亮“桂林山水甲天下”金字招牌。一是前移司法服务阵地。出台《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制度。针对漓江流域保护区内违章搭建、高污染养殖等破坏漓江生态行为,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促进基层治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源头预防漓江生态安全。二是延伸司法宣传阵地。巡回法庭干警不定期前往漓江黄金游览流域——大圩段,向渔民、游客进行普法宣传、说案释理,阐明违法成本后果,督促漓江流域段人民群众自觉保护漓江生态;在漓江上游水域—青狮潭水库开展水库巡查等保护生态工作,出台《关于建立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的框架意见》,首个“漓江保护日”相关工作事迹被《人民法院报》头版刊登。三是筑牢司法业务阵地。主动探索刑事、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治理与修复责任体系,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庭审现场搬到漓江江畔,开展巡回审判和庭审直播,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良好效果,最大程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统一。


二、着手三个“构建”,诉源治理“挺”在前


一是构建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指导村两委干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定期宣传讲解乡村振兴惠民政策,以“谋致富促和谐”为抓手,倡导村民理性选择生活方式。逐步构建起“群众争吵声小了,百姓打牌赌博的少了,大家共同致富的多了”的无讼乡村景象。6个“无讼示范村”均保持零诉讼,甘棠法庭辖区内民治村荣获第四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二是构建联动矛盾调解中心。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以县级矛调中心为枢纽,派速裁团队入驻,升级打造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室、三级联调中心、云上法庭等,形成以县级矛调中心为统揽,乡镇、村、各部门开放互动共治解纷机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群众的非讼纠纷解决意识逐步增强。矛调中心自运行以来,实体化解率达到92 %。三是构建共享共建联动机制。找准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连接点,建立矛盾纠纷预防机制,下辖三个法庭均与派出所建立《共享共建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信息共享,联合开展各项社会治理工作。


三、用心三个“打造”,亮出法庭金名片


一是打造特色司法站。积极推出“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司法服务站+巡回审判”模式,因地制宜建立革命历史遗迹、古镇风貌、民族团结、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等特色司法服务站,发挥“院、庭、站、点”四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的作用。2022年以来,10个站点就地化解基层矛盾189件。二是打造网格联动平台。搭建“法院—综治办—镇—村—网格员”司法服务平台,将全县划分为224个大网格,聘请224名网格员,1236个微网格,“网格法官”整合社会治理资源,用好用活乡村“法律明白人”“一村一辅警”,进行入户摸排巡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三是打造立审执一体化法庭。潭下法庭制定《关于开展“立审执一体化”工作协调运行的暂行办法》,构建立审执一体的全能办案模式,开启“全流程”司法服务,一揽子解决群众诉讼需求。今年以来,实现当场立案127 件,受理执行案件 85件,共计执行金额100万余元。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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