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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篇(二)
  发布时间:2022-11-09 10:40:59 打印 字号: | |

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

融入基层治理“三结合” 打造服务基层新路径


案例点评:献县法院积极探索人民法庭工作与基层治理体系的契合点,注重党建引领作用,强化与基层党委协调联动,打造符合地方特色的调解品牌,通过“三个结合”工作模式,全方位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献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人民法庭工作与基层治理体系的契合点,充分利用人民法庭贴近基层、服务群众前沿阵地的优势,强化党建引领,与基层党委联动,发挥专业优势,“三个结合”谋发展,建立健全以人民法庭为重要法治支点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一、党建队建相结合,思想引领有成果


进一步找准党建工作与人民法庭工作的结合点、契合点,秉持“让党旗在法庭高高飘扬”的理念,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推出“党建+”人民法庭工作模式,以人民法庭为点,以基层法院为面,以点促面,激活党建末梢,让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直抵群众身边。一是推行“党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升法庭支部生机活力。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优化人民法庭党组织,根据地域相邻、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城关、本斋、商林法庭联合党支部和张村淮镇法庭联合党支部,选举年轻骨干力量加强支部委员会建设,强化党员队伍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抓起,大力提升人民法庭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夯实基层组织基础,激发支部凝聚力和生机活力。二是打造“党建+党员志愿服务队”,推动司法资源向基层下沉。发挥党员先锋作用,组建以法庭党支部党员为主体的党员志愿服务队,积极走访辖区乡镇、村街、社区,形成“一乡(镇)一司法档案”。及时梳理诉前及各渠道汇集的民事纠纷,强化辖区内农村土地、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家事邻里等多发常见类型化纠纷的源头治理。广泛对接和吸收基层解纷力量,将村支部书记、乡镇网格员纳入特邀调解队伍,以熟悉乡村情况、了解人员信息的优势,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合力。


二、动态静态相结合,融入基层有举措


一是建立人民法庭庭长列席乡镇党委扩大会制度。紧密联系乡镇党委政府,主动服务乡镇发展大局,研究确定法庭庭长每月固定列席一次乡镇党委扩大会议,将近期辖区民事纠纷特征、综治矛盾纠纷点及发展态势、审判案件中信访苗头和不稳定因素作为固定议题进行汇报,为乡镇依法行政建言献策,助力党委领导适时调整决策部署。一年来,先后向十八个乡镇党委发出司法建议26条,均被采纳;对乡镇相关人员进行点单式培训10次,为基层治理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固定列席会议与“乡镇呼叫,随时报到”“发现问题,主动通报”相结合,主动与乡镇、村构建三方联防联控体系,合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二是建立法官固定工作站与流动工作站相结合机制。固定工作站发挥联系乡镇优势,及时将收集到的民意民需反馈给乡镇党委,做到哪里有司法需求,流动工作站就延伸到哪里,扩大司法服务覆盖面,搭建基层解纷快车道。今年以来,通过工作站对接的案件化解率在90%以上,成功调解信访案件8起,其中涉二十人以上的群体访3起,乐寿镇东唐庄流动工作站成立一个月就成功调解拆迁纠纷6起。


三、常规特色相结合,源头化解有实效


各法庭秉承审判调解不松懈、源头治理更加强的原则,在综合各法庭案件特点、地域特色的基础上,形成法治诊所、代表委员联络站、家事联合工作站等各具特色的调解品牌。借助一站式多元解纷、政法委“一轴八员”等各类平台,邀请全国优秀调解员邵维重、全省优秀调解员李德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走进法庭,对婚姻家庭、排除妨害、土地承包等人民法庭多发类型的民事纠纷“把脉问诊”,一些遗留多年的“老大难”问题逐一化解。人民法庭案件调撤率达80% 以上,诉前化解率达90%以上,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6.5%,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系统推进人民法庭建设 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案例点评:辽宁高院在省委领导下,积极争取省人大支持,系统谋划推进强基工程,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立足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全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开创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近年来,辽宁高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支持,工程化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不断拓展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度与广度,开创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一、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支持,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合力


一是省委高度重视强基工作,出台诉源治理文件。辽宁省委明确提出“凡是可能削弱基层基础的事,坚决不干、坚决反对”的工作要求,强调2022年基层基础建设的重点要向基层人民法院倾斜,并于4月29日印发《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狠抓调解化访强化源头治理的通知》,坚持预防为主、前端化解,进一步从人员、经费、场所、机制等方面充分保障诉前调解有序有力推进,有力推动人民法庭多元解纷机制健全完善。二是全国首例,省人大出台强基工作《决议》。2022年7月,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全省法院强基工作的基础上,听取审议辽宁高院《关于强化基层基础提升审判质效的报告》,全票通过《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在全国尚属首例。《决议》指出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平台和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强调人民法庭应当依法促进基层社会治理,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要形成强基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依法处理等机制,各级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强对法院的经费保障。《决议》的出台标志着辽宁法院强基工程建设突破性的进入新阶段。


二、系统谋划推进强基工程,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一是理清思路长谋划。系统制定《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新时代人民法庭“五化”建设活动的实施办法》《关于开展新时代全省示范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三个文件,明确人民法庭围绕基础设施标准化、法庭管理规范化、诉讼服务便民化、司法办案智能化、文化建设特色化5个方面整体提升建设水平,从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等7个方面打造新时代示范法庭。二是创新实施短安排。统筹调整全省人民法庭布局,实施分类建设发展策略,合理设立中心法庭与巡回审判点,科学开展专业化、特色化法庭建设,便于人民法庭发挥司法触角作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推进院领导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深入基层解决问题,明确参与基层治理工作方向。截至今年上半年,541个清单问题已解决391个,强化人民法庭人、财、物基础建设。高度重视人民法庭队伍建设,现已选派60名干部任法庭庭长,充实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办案力量235人。促进编制、人员、员额、职数向基层倾斜。2022年争取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83亿元,专门解决人民法庭建设问题,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三、立足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全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一是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提升基层初始案件质效。一体化、精细化、闭环式管理实现全省法院审判质效贯通式提升。完成人民法庭审判执行质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人民法庭审判数据单独统计。2022年上半年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诉前调解成功率、生效案件发改率等反映审判质效的重要指标全面向好、审判质效全面提升态势初步形成。二是努力化解纠纷,诉源治理成效明显,有效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最直接、最广泛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积极参与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广泛设立诉讼服务站,满足人民群众对“家门口法院”的期待,与1065个单位和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诉前调解成功36.3万件。三是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促进提高基层治理水平。稳妥处理家事、邻里纠纷案件89259件,促进乡村文明建设。开展巡回开庭3238次,组织以案说法、送法下乡活动1471次,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聚焦“急难愁盼”,出台便民利民措施142项,解决问题539个。向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白皮书等851份,精准服务科学决策。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龙泉法庭

构建“3-1-4”特色枫桥法庭  大力推进基层治理


案例点评:龙泉法庭构建“三个结合”调解机制,实现辖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打造禁毒宣教品牌,聚焦多发类案审判和调解,发挥审判职能,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新时代城乡结合法庭建设的有益经验。


海口市龙泉镇位于海南环岛高速公路东西两侧,分布大量原生态火山岩、高尔夫果岭和荔枝林绿化带,拥有丰富的城郊旅游资源和房地开发项目。龙泉法庭作为城乡结合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以建构“三个结合” 调解机制、打造一个禁毒教育品牌、发挥司法职能“四个优势”,既让“枫桥经验”落地生根,又结合实际创新做法,切实解决一批矛盾问题,铸就特色鲜明的新时代城郊型人民法庭。


一、建构“三个结合” 调解机制


一是“三个主体”结合。在调解主体上,龙泉法庭与镇政府、司法所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小组,形成“三个主体”联动结合的调解架构。二是“组、会、站” 结合。在调解平台上,龙泉法庭在自然村设立调解小组,在村居、物业小区设立调解委员会,在观澜湖小区和景区设立法官调解工作站,努力构建覆盖全域的城郊型人民法庭调解服务网络。三是“联席会议”与“服务中心”结合。在调解形式上,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席会议制度,并且在城西司法所、龙泉司法所、龙桥司法所服务大厅设立“法律服务中心”,加强与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的联系和沟通,彰显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城郊解纷特点。2021年11月10日,龙泉法庭在薛村村委会设立“乡村法治服务中心”,主动开展调解工作达十余次,促成九起纠纷达成调解,化解了包含拖欠农民工工资、损害赔偿在内的重大矛盾,充分有效地发挥了法律服务中心的调处功能,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治理要求。


二、打造一个禁毒教育品牌


龙泉法庭切实结合城郊发展特点,聚焦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呵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被确立为青少年禁毒学习教育基地,并被确定为海口市龙华区区级助推禁毒领域的社会治理。法庭联合镇政府、团区委、禁毒办、检察室、派出所等部门,持续开展禁毒普法活动,多次针对辖区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每一位接受普法的对象带动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家庭带动每一个社区,将禁毒工作抓好抓实。截至2022年6月,龙泉法庭已实现辖区内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定期组织辖区中小学生参观禁毒文化长廊,通过发放禁毒知识宣传手册、集中聆听法治教育课等方式,巩固禁毒教育成果,有效提高龙泉镇青少年的识毒、防毒、拒毒、禁毒意识和能力。当前,已实现辖区内吸毒人员大幅下降的社会效果,龙泉镇的现有吸毒人员从2019年的197人降至2022年的60人,吸毒人员占比从2019年的3.6%降至2022年的1.09%,同比下降2.51%。


三、发挥司法职能的“四个”优势


一是推行类案分析机制。2019年1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龙泉法庭共受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438件(其中司法确认案件有116件),建设施工合同纠纷61件。龙泉法庭利用集中审理辖区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等涉不动产纠纷的城郊法庭优势,提炼类案审理的关键性要件,通过将合同履行过错、违约责任负担、违约数额调整、工程流转判定、工程造价鉴定、款项支付主体等争议焦点和处理方案予以类型化,形成贴近司法实践的审理规则。二是转化诉调理论成果。结合辖区内诉调对接工作的实际需要,龙泉法庭根据省内外重点调研课题和实务文章,形成调解工作实务指引、司法确认工作实务指引等工作手册。2021年1月至12月,龙泉法庭共受理司法确认案件72件,完成确认72件。三是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针对辖区内龙桥镇观澜湖社区内6家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近年涉及房产销售合同案件数呈现爆炸式增长情况,总结案件中存在的社会风险,向乡镇、社区等有关单位提出法律风险防控预案,把社会纠纷化解在前端,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凸显司法担当。四是开展调解员培训工作。树立“三个重点”的调解培训目标,即重点培训司法所所长和专职人民调解员等调解人员;重点培训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的操作方法、操作流程以及调解方法和技巧,以及培训司法确认的内容和程序、调解技巧;重点剖析辖区内的典型调解案例,提高培训质效。2021年以来组织培训3次,授课140人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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