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报道
“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篇(五)
  发布时间:2022-11-09 11:35:05 打印 字号: | |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汤头法庭

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牵引 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


案例点评:汤头法庭积极打造“人民法庭、法官驿站、法官联系点”三位一体的诉源治理模式,汇聚基层综治力量,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治安调解、司法调解“四调联动”机制,大力开展基层普法活动,延伸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触角,切实回应群众诉求。


今年以来,汤头法庭积极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探索打造“人民法庭、法官驿站、法官联系点”三位一体的诉源治理新路径,新收案件数量同比下降23.2%。《人民法院报》以《延伸服务触角 回应群众诉求》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


一、分层布局,司法服务全覆盖


一是提升人民法庭综合效能。在汤头法庭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站,规范设置导诉服务区、信访服务区、电子信息服务区、立案服务区、调解服务区六大功能区,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法庭配备一台“诉源治理直通车”,开展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二是合理设置法官驿站。在人民法庭驻地外的乡镇(街道)设立法官驿站,明确法官定期值班、专职调解员驻站值守制度,法官驿站与辖区内综合治理工作形成了融合互补、共建调解的大格局。三是科学布局法官联系点。在人口密集的社区、村居综治中心建立法官联系点,制定法官包点、特邀调解员驻点值守制度。同时,联系点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广泛开展化解社区、村居内矛盾,普法送法,收集诉求建议等工作,得到群众的好评。


二、创新机制,多元解纷提效能


一是建立“四长”联动解纷新机制。着眼于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人数众多、具有示范效应、影响较大、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五类案件,建立人民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乡镇(街道)副镇长(副主任)“四长”联动调解制度,合力化解区域内“大事”,推动实现“大事不出镇”。二是构建“网格员+调解”“乡贤+调解”特邀调解新模式。充分发挥网格员、乡贤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结合村情民情,在社区村居实行特邀调解新模式。由法官担任“法官联系点”所在社区村居“法治主任”,指导、帮助网格员和乡贤开展调解工作,化解社区、村居内婚姻、继承、赡养、土地等家庭邻里“小事”。今年以来,通过法官联系点化解矛盾纠纷近60件,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小事不出村”。三是构建“庭点”衔接新机制。对于“法官联系点”在社区、村居内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通过“法官驿站”移交带班法官,由法官就地开展化解工作,将大量矛盾纠纷消化、解决在诉前。对进入法院的案件也可以通过“法官驿站”导回基层,由人民法庭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就地化解。今年以来,汤头法庭辖区太平法官驿站诉前化解区域内“大事”21 件,导回案件46件、化解37件。


三、基层普法,源头治理见实效


一是开设普法“每日课堂”。人民法庭开放活动由原来的“开放日”变为“日开放”,附近群众可持身份证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件情况进行“课堂总结”,即时普及法律知识。今年以来,汤头法庭“每日课堂”共接待听课群众300余人次。二是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以社区、村居“两委”干部、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休干部、致富带头人等为重点培养对象,法官联系点包点法官定期开展法治讲堂、专题讲座,通过提高“法律明白人”法律素养带动影响身边群众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讲座12场次。三是建立“法治服务日”制度。在距离汤头法庭相对较远的辖区葛沟设立审判法庭,将葛沟逢集日定为“法治服务日”,人民法庭在“法治服务日”组织案件开庭审理、开门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等。今年以来,葛沟审判法庭共开庭审理案件59 件,进一步为辖区群众提供了便捷、有效的“家门口”司法服务。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创新“E+智慧法庭” 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平台


案例点评:淄博中院扎根基层、主动作为,依托信息技术拓展“枫桥经验”实践路径,深入基层村居和社会治理一线,设立388个“E+智慧法庭”平台,积极承担基层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政治功能和社会角色,有效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近年来,淄博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依托信息技术拓展“枫桥经验”实践路径,深入基层村居和社会治理一线设立“E+智慧法庭”平台,诉前化解纠纷7265起。相关经验受到《人民日报》《半月谈》等媒体广泛报道。


一、用活三种载体彰显法庭前沿优势,低成本实现治理资源全覆盖


“E+智慧法庭”依托信息技术载体,“不增编、不盖房”,将人民法庭治理触角延伸至每一个村居、企业。一是畅通三条直联群众渠道。即联通法庭和村居企业的视频连线系统,聚合责任法官、人民调解员、平台联络员的“法庭E+”微信群,再加上巡回审判设备,有效覆盖乡镇综治中心、重点村居园区、企业行业协会,畅通与村居、企业24小时沟通渠道,开展每周一天常态化走访,实现联村入户制度化。二是用实平台联络员机制。在村居、企业端设置平台联络员,实行法庭法官与平台联络员联动,履行定期走访入户、纠纷预警研判、诉讼业务代办、矛盾联调联解、协助送达调查、开展村居普法六项职能,有效化解法庭查人找物难、调查难和调解难等问题。三是并联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坚持“E+智慧法庭”平台建设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一体推进,在人民法庭、村居和企业站点端口统一安装人民调解平台系统,同步完善矛盾纠纷分级分类委派、诉非对接、司法确认在线办理流程,强化司法联络员联用、联训。目前,388个“E+智慧法庭”覆盖全市32个综治中心、331个重点村居、25个园区企业,成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的主要支撑机制。


二、贯通三个环节优化解纷效果,高效率助力诉非联动全时空


一是强化纠纷苗头化解。以“E+智慧法庭”为中心站点,主动对接融入基层综治中心。对发现的苗头性纠纷,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村居委员会以及调解组织强化协同联动,确保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1年,湖田法庭依托“E+智慧法庭”提前发现一起可能引发800余户村民集体诉讼的涉房产证办证费用纠纷,及时指导协调街道办、居委会形成一揽子处置协议,将纠纷化解在诉前。二是强化纠纷跨时空化解。创新“一案一群聊”异步调解模式,组织纠纷当事人、村居负责人、特邀调解员、代表委员开展线上调解。一方面打破固定时间限制,“隔空+错时”完成在线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另一方面,对群聊固定的无争议事实在立案开庭时直接确认。今年以来, 592起案件“聊着聊着就撤了,拉着拉着就结了”,全市人民法庭案件调撤率达74.05%。三是强化纠纷巡回式化解。针对线上调解不成、群众诉讼不便、对社会治理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人民法庭及时依托移动巡回审判设备到村入户,在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


三、聚焦三个层面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实效激活村居自治要素


一是引导建立基层自治规则。将扶助基层自治规则制定作为“E+智慧法庭”基本职能,通过结对联络、定期走访、专题培训等方式帮助完善乡规民约、社区公约619个。东里法庭依托“E+智慧法庭”指导辖区果品、仓储行业调解委员会制定果品买卖合同、物流合同以及欠条、仓单等规范文本,该类案件从之前的年均300余件减少到不到10件。二是加强基层法治带头人培养。推动77名调解员常驻“E+智慧法庭”平台,引入两代表一委员、村居乡贤借助平台庭审观摩、“法官说法”等功能,培养基层自治中坚力量,先后涌现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热心大妈”刘伟等一批“金牌调解员”。三是深化无讼村居建设。发挥“E+智慧法庭”平台数据集成和成讼态势研判功能,定期分析基层村居的纠纷治理实际成效,为市委市政府“全市基层社会治理样板村镇”选树提供参考,助力“有专人负责、3名以上调解员、常态化纠纷调处机制”的“三有”标准成为淄博地区无讼村居标配,有效推动自治、德治与法治的结合。


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

研发诉源治理信息化平台 深融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案例点评:清丰法院按照新时代人民法庭发展职能定位和“枫桥式人民法庭”标准要求,借助清丰县社会治理大平台,研发诉源治理信息化平台,强化联动机制、多元解纷、考核体系等智能化支撑,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提升诉源治理信息化建设水平。


2020年以来,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人民法院借助全县网格治理优势,主动把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首创研发诉源治理信息化平台,推动多元解纷智慧化、诉源治理实质化,逐步走实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新轨道。两年来,共诉前化解纠纷9360起,诉前化解成功率稳定保持在45%以上,一审案件收案数逐年下降,万人成讼率持续走低,激活“把非诉纠纷挺在前面”的智慧动能。


一、搭平台,联动基层网格


清丰法院启动人民法庭进网格以来,注重联动机制和信息化科技建设,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联合研发诉源治理信息化平台,与最高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平台和清丰县综合治理平台互联互通,具备矛盾排查、纠纷委派、远程调解、数据分析、视频培训等11项功能,同步将全县6大专业调解组织及503名财政全额全供的农村网格员均纳入平台,在每个法庭设立“网格之家”,配置网格员驻点使用的电脑平面端,每个调解员和网格员都在手机端安装移动APP,实现信息共享、及时指导、现场解纷,构建了各人民法庭、综治中心调解组织、乡镇社区专职调解员、网格员紧密配合的社会治理网络大框架,为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化解基层矛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技术保障。


二、推应用,赋能多元解纷


清丰法院推动县委政法委把平台应用作为网格员、调解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按乡镇先后组织近50场专题培训,提升平台应用技能。网格员、调解员依托平台对所属行业及驻点村进行矛盾日排查,发现矛盾纠纷,及时通过平台上报,简单纠纷现场化解,两年共有600起简单纠纷没有进入人民调解平台,更没有形成诉讼,便得到妥善解决;相对复杂的纠纷及可能引发诉讼的矛盾,调解员、网格员通过平台推送至人民法庭,由人民法庭提前介入,联合网格员、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通过网上立案转入诉讼程序,两年诉源治理信息化平台导入人民调解平台成功调解案件达8760件;人民法庭对审理中发现的宅基地、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传统类型的案件适宜进行调解的,通过平台指导网格员、调解员进行委托调解,还可借助平台委派网格员承担送达、联络等辅助性工作,最大限度汇聚司法资源和调解资源合力,实现诉前、诉中联动,法官、网格联调的效果,诉源治理信息化平台既助推发挥了网格员在基层矛盾化解中的作用,又建立了基层矛盾前端预警、多元解纷的良好机制,把矛盾尽可能化解在基层,打造诉源治理的前沿阵地。


三、重考核,建立激励机制


以人民法庭为主导,对辖区调解员、网格员排查化解矛盾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县委政法委对辖区调解员、网格员设定工作任务指标,排查矛盾日报告不少于5条,诉前化解成功率不低于30%,乡镇无讼乡村占比不低于10%,坚持每季度对辖区调解员、网格员绩效量化考核,由人民法庭出具考评结果,报送县委政法委,与其基础工资、办案补助挂钩,人民法院把法庭诉源治理指标纳入法官绩效考核,以“双向考核”推动基层治理走深走实。同时,依托平台系统每半年形成全县矛盾态势分析报告,把基层矛盾态势、多发类型、易发领域全面数据分析,连同无讼村庄创建情况一并向县委政法委进行专题报告,及时、全面提供社会治理决策建议,作为乡镇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截止目前,已成功创建无讼村庄118个,占比23.45%,融入基层治理的成效持续显现,助推了更高水平的县域治理。


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抓实“三进三访”常态化 提升融入综治主动性


案例点评:阳江中院创新人民法庭践行群众路线方法,部署开展常态化进镇街、进村居、进生产一线,访基层治理单位、访辖区调解组织、访园区负责同志的“三进三访”工作,强化一线研判施策能力,形成大走访、熟乡情、拓资源、优供给的司法服务基层治理路径。


阳江中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做好职能发挥“切入点、发力点”文章,创新人民法庭践行群众路线方法,部署开展以改进方式为重点、提高适需为关键、制度管理为根本的常态化“三进三访”工作,形成大走访、熟乡情、拓资源、优供给司法服务基层治理路径。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人民法庭实现村居走访全覆盖、综治走访全覆盖、镇街联络全覆盖,广大干警与群众联系更加紧密,融入综治更加主动,服务实效更加凸显。


一、以改进方式为重点,落实走访任务


阳江中院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部署常态化进镇街、进村居、进生产一线,访基层治理单位、访辖区调解组织、访园区负责同志的“三进三访”工作。两级法院班子每年开展调研,同步深入镇村园区,走访“三农”管理部门。近一年,全市人民法庭全员轮动,每周用一到半天专程走访,完成镇街单位、村居委会、产业园区走访973次,产业强村、偏远乡村、案多乡村走访457次,通过大走访发掘民间志愿特色调解组织37个,产业商会行会调解组织21个,乡村调解能手45人,与辖区各镇街联系全面加强,各类解纷资源大幅充实。阳西法院人民法庭与当地“老玛调解室”“老曾调解室”特色品牌对接工作;阳东法院人民法庭听取渔业委员会建议,在休渔期开展涉渔案例宣讲;阳春法院人民法庭利用乡镇圩日等特色节日加强偏远乡村、苏区乡村走访。干警通过走访熟悉乡情民意、产业特点、农村工作,夯实因地制宜“一镇一策”服务基层治理工作基础。


二、以精准适需为关键,提升走访实效


阳江中院部署建立“强化一线指挥、优化案事匹配和大走访、全覆盖、高精准、强示范一体衔接”的“1+1+4”工作体系,加强对人民法庭走访、研判、施策的全过程支持。全市11个人民法庭庭长全部调整配强,提升庭长一线研判施策、快速回应能力。基层法院发挥人民法庭管辖案件裁判规律对主动参与源头解纷、乡村治理的长效助推作用,坚持“办辖区案、管辖区事”,审判主责主业和参与基层治理融合互促。落实市委政法委与阳江中院加强基层治理文件要求,全市人民法庭在各镇街综治中心、产业强村、偏远乡村、案多乡村设立走访联系点352个,完成全市48个镇街综治中心联系点全设立和“一中心一制度”对接工作,实现诉前联调制度化。江城法院人民法庭与综治中心探索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等类型案件全部先行联调。全市人民法庭依托“三进三访”做好“桥梁”“纽带”,向综治单位反映情况、提供建议278件次,参与事前研判、支持解纷265件次,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更加丰富充实,回应群众司法需求更加及时精准。


三、以制度管理为根本,强化走访保障


阳江中院针对当前人民法庭审判任务重和工作实际,把握战略主动,加强统筹引领,坚持“用制度促管理、向管理要效率”,把强化管理作为开展“三进三访”、转变工作方式、破解工作难题关键招。各基层法院结合新时期工作任务,制定人民法庭庭长管理职责清单,压实庭长统筹审判、走访、调研各项职责,强化“一线指挥官”作用。人民法庭从有利于完成审判任务、服务辖区工作、从严精细管理出发,“一庭一规”制定管理制度。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到人民法庭调研,把听取“一镇一策”工作思路和检查管理职责落实作为“规定动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重点考核职责清单“建没建”、管理制度“有没有”、镇村走访“去没去”、对接机制“用没用”等工作情况。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赵娟
  • 联系我们: 立案电话:0471-6986013/6986014 投诉举报:0471-6986616 / 6986642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3号 邮编:01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