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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篇(六)
  发布时间:2022-11-09 11:40:55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双福法庭

聚“室站点”之力  助推商事解纷加速度


案例点评:双福法庭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以商事解纷为重点、“室站点”结合融入基层治理,实现以诉源治理促基层社会治理,充分体现司法在助企纾困、稳定就业中的服务保障作用,形成多元解纷、助企兴业的“园区法庭范本”。


双福法庭是典型园区法庭,下辖区域拥有五大专业市场,市场主体超10000户,入驻工业企业600余家,其中规上130余家,年生产总值近200亿元,是西部(重庆)科学城重要组成部分,法庭受案中商事纠纷占比超80%。近年来,双福法庭将新时代“枫桥经验”根植于商事解纷全过程,依托“福商调解室”“代表委员联络站”“法治网红打卡点”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着力助企纾困、稳定就业,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赋能增效。


一、“福商调解室”推动商人纠纷商会解


双福新区商会以300余家民营企业为主体,法庭与其共建全市首个商会驻庭调解室,构建一站式解纷模式。一是指导会员企业内部解纷。与商会建立会员企业间解纷共享、矛盾预警机制,定期通报苗头性纠纷,商会调解员及时开展化解,并由“一街镇一法官”机制联系法官给予示范培训指导,会员企业间不仅纠纷减少,更有效增强商会凝聚力,促进企业快速发展,15家企业先后被评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二是发挥商会优势参与调解。与商会签订《合作开展多元化解商事纠纷工作备忘录》,确定商会为特邀调解组织,聘请商会推荐企业负责人、行业专家、法务人员为特邀调解员,并将调解员按工业制造、商贸物流、建筑开发、智能科技、教育医疗分类,精准开展诉前委派和诉中委托调解,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商人自治。目前已成功调解案件8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75%,涉及金额5000余万元。同时注重将商会调解与涉企纠纷社会治理相结合,2022年成功调解某地产项目发包方因资金链断裂拖欠民工工资案件349件。新华社、人民日报客户端、《中华工商时报》等予以专题报道。


二、“代表委员联络站”助力商事纠纷合力解


发挥“代表委员联络站”履职服务站、社情民意直通车、为民办实事窗口功能,汇聚多元解纷力量。一是精心选任驻站代表委员。充分发挥代表委员密切联系群众、“人熟”“地熟”优势,结合职业经历、专业特长、关注重点,选任10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站开展工作,其中一半以上来自辖区企业。二是打造专属履职方案。既坚持“当下治”,举办“法庭开放日”邀请代表委员沉浸式体验法庭工作,零距离感受司法,并通过参与诉前调解形成合力。又着眼“长久立”,通过双向发力,联合党代表和代表委员对具体案件系统梳理,围绕辖区商事纠纷类型、特点深入调研,发现可能引发纠纷的长期共性问题,并通过代表建议、委员提案方式予以完善。2022年上半年,驻站代表委员就成功调解商事案件78件、形成意见建议18条,其中与商会共建多元解纷机制、加大“云上共享法庭”使用等多条建议已获采纳并取得实效。


三、“法治网红打卡点”夯筑基层治理长效解


在园区多点布局“法治网红打卡点”,营造诚信、守法经营浓厚氛围。一是将法庭融入法治文化公园。围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打造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将法庭融入公园建设,结合地域名称,原创“福法官来了”特色品牌,“福法官”定期在法治文化公园与企业互动,开展巡回审判、发布典型案例,“面对面”听取企业心声,为企业精准把脉、对症下药。已累计开展活动46次、发布典型案例7个。二是将“车载便民法庭”开进农贸城。依托“一庭两所”机制,在西部地区交易规模、聚集辐射范围位居前列的双福国际农贸城设立“法官联络点”,借助“车载便民法庭”功能全、形式新的特点,与公安、司法共同开展立体化法治宣传,选取典型案件巡回审判,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多元化解纷方案,实现纠纷高效便捷就地化解。目前已合力化解涉农贸城纠纷近千件、开展巡回审判百余次,发放《典型案例手册》《法律风险提示卡》13000余份,涉农贸城诉讼案件同比下降50%以上,平均审理时间20天,裁判自动履行率80%。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赋能基层治理 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案例点评:四川高院聚焦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新需求,以完善农村司法体系建设为契机,优化司法资源配备,强化法庭制度供给,深化法庭日常保障和考评指导,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近年来,四川高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基础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法院王树江院长带头抓总,深入基层调研,撰写《人民法庭融入基层治理的职能定位与实现路径》,从历史沿革和方法论上助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一、强制度供给,提升法庭服务基层治理源动力


聚焦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新需求,以完善农村司法体系建设为契机,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制度建设。一是优资源配备供给。出台《关于优化人民法庭布局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全省人民法庭数量、布局、功能进行优化,撤销99个法庭,优化460多个法庭的管辖范围,设立诉讼服务站3190个,增设法官工作站、巡回审判联系点1114个,形成“庭、站、点”互通互联的梯级基层司法服务网络,实现减庭不减阵,增员又增效。二是推方法路径供给。印发《关于推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构建符合省情特点的“三服务”方法路径,探索人民法庭差异化发展模式,最大限度激发服务基层治理效能。强化乡村法庭基本职能,拓展服务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综合功能。突出城区法庭专业化特征,探索高效快捷的类案治理机制,设立专业化法庭84个。发挥民族地区法庭参与社会治理的桥头堡作用,建成“石榴籽”调解室180个。三是完善考评体系供给。印发《关于对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进行单独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将人民法庭开展诉源治理、服务基层治理工作纳入中基层法院年度考核进行定性考核,开展法庭序列单独考核实行定量赋分,着力构建符合人民法庭工作特点的单独考核指标和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年度表扬激励机制,鼓舞干警干事创业。


二、重基础保障,提升法庭服务基层治理内生力


聚焦新时代人民法庭基层基础建设短板,以省以下人财物统管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法庭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加强人员储备。推动法庭人员配备纳入省委对市州考核,探索事务外包、人员外聘等方式,充实法庭人员配备,法庭庭均人员配备增幅达16.6%;指导调解组织、社工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完善基层治理人才储备,5002名调解员入驻法院调解平台。二是强化物资保障。制定人民法庭物质保障三年规划,省级层面强化资金保障,拨付5000万元专项资金,推动人民法庭装备配备更新换代。印发《加强全省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的通知》,制定推动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三步走”模式,切实推进人民法庭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建设,实现电子签章功能全覆盖,保障调解室等便民服务区域实现互联网无线覆盖,建立各类诉讼辅导室307个。三是加强人才培育。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将基层治理能力建设课程纳入人民法庭培训课程,邀请基层治理领域的专家学者开展专项培训,吸纳服务基层治理等业绩突出的6名法庭庭长开展“岗位技能交流”。省法院王树江院长讲授“新时代人民法庭庭长的角色定位”第一课。两年来,共460余名法庭庭长参训。积极参加横向交流,多名法庭庭长受邀在市州乡镇政法委员培训班分享基层治理经验。


三、深精准指导,提升法庭服务基层治理竞争力


聚焦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需要,以完善人民法庭四级职能定位为抓手,强化人民法庭的日常指导。一是完善条线指导。优化充实领导小组组成,实现对多元解纷、环境审判等工作精准化条线指导。延伸院领导联系指导法庭制度,建立审判业务条线对口联系指导制度,在全省范围内设立14个人民法庭联系点,打通省法院直联指导法庭通道,实现一对一精准化指导。印发《关于沱江流域“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强化沱江流域环境资源纠纷协同治理。探索跨审级的类型化法官联席会议,强化类案精准指导。二是搭建交流平台。创设《人民法庭工作专刊》,征集发布人民法庭在服务基层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动态,挖掘全省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举措。两年来,共刊发22期专刊。设立《我和我的乡村》《最美基层法庭》《最美基层法官》专栏,发布人民法庭干警服务乡村振兴、服务乡村治理稿件63篇,“‘缝纫法官’的三种针法”等文章被最高法院官微采用。三是推动系统治理。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从立法层面确定“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与多个省级部门就医疗、劳动争议、金融、道交事故、家事、物业等纠纷预付化解方面持续发力,出台会签《关于开展劳动争议多元解纷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助力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类型化纠纷及地域性纠纷系统治理。组织开展“守护养老—法庭在行动”专项行动,推动养老纠纷防范乡镇全覆盖。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海棠法庭

构建“少家邻”融解纷模式 健全社会基层治理体系


案例点评:海棠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类案精准化解为路径,聚合党政、群团、学校等力量,创新建立了基于“少”“家”“邻”社会肌体细胞的新型解纷模式,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


2021年以来,海棠法庭积极探索基于“少”“家”“邻”三类常见多发类型化纠纷的“融”解纷模式,形成类型化纠纷处理机制,聚力打造“海棠花开”解纷品牌,主动从司法末端走到治理前端,实现从“审”到“治”再到“引”的角色转变,以小切口融入社会基层治理大格局。


一、引进来合资源,内涵式调和家事纠纷


一是制定方案、组建调解队伍。针对家事纠纷带有浓厚人伦、情感与道德因素,容易通过非诉方式调和的特点,以“庭”为联动中心,依托院机关联合区委、区妇联等部门共同出台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实施方案》,构建家事纠纷化解团队,聘请家事调解员开展家事案件诉前调解,联合民政、妇联、团委等做好诉后跟踪、回访、帮扶。二是设立“三室”,提供调解场所。内设家事调解室、融e解工作室、心理疏导室分别为当事人提供面对面、线上及心理辅导等多元调解场地,满足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三是对接基层服务点,开通反家暴热线。牢固树立“市区一体”理念,积极融入“心连心邻里中心”大布局,与妇联等七部门联合设立区反家暴中心,开通“12338”24小时救助热线,提供紧急庇护、医疗救助、家事调解等“一站式”服务。


二、走出去巡回调,外放式化解邻类纠纷


一是构建“三所一庭一中心”纠纷联调新模式。以街道为单位,以庭为支撑,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出台一站式矛盾纠纷《联调工作方案》,构建“三所一庭一中心”纠纷联调新模式,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多元解纷的有机结合,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二是创新“实地勘察+巡回调解”工作新方式。对发生在同小区的批量物业纠纷,先组织业主代表、物业管理人员共同到小区开展实地勘察,形成勘察笔录,以勘察笔录为依据,组织双方就地开展诉前调解,真正实现快调快审,切实做到“办理一件案、化解一类案、教育一批人、指导一片区”的司法效果。三是夯实“法官专业指导+联调部门分工实施”制度新支撑。发挥法官专业性优势,提供法律指导,定期组织开展有关物业法律知识的专业培训,司法所、街道、网格员等相关基层治理主体配合具体分工实施,实现联调联处。


三、三审合一综合审,引导式调处涉少纠纷


一是探索“三审合一”圆桌式审判模式。从民事、刑事、行政三部门各确定一名审判员组成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综合审判团队,制定《工作规则》,在审理程序中引入社会调查、社会观护、心理疏导等,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积极适用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功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人身保护和家庭教育指导。二是培育两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在学校设立未成年人法治工作站、放置“乐法妈妈”信箱,以书信方式收集学生反映问题,针对问题施行分级干预处置。在社区建立法治指导服务站,开通“融e解”视频连线通道,提供个案法律指导,法官定期到社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用法治思维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三是构建一体化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打造未成年专属区域,专设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联合反家暴中心与妇联、民政共建反家庭暴力庇护所,同公安、街道等联合开展判后跟踪回访及帮扶,整合社会、司法和行政力量,探索全链条、多方位的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


2021年以来,海棠法庭与各基层治理部门联合开展一对一家庭指导168次,实地走访勘察、帮扶50余次,制发《家庭教育温馨指导卡》《家庭教育指导令》《人身安全保护令》100余份,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融e解平台组织开展调解700余次,指导化解“少家邻”三类类型化纠纷856件,调解率高达90%。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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