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达溪法庭
构建“三个三”工作模式 推动诉源治理走深走实
案例点评:达溪法庭运用“三个三”工作模式,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不断提高源头化解纠纷能力,分别在家庭、经济、社会三个层面取得实效,有力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达溪法庭位于大方县城北面,属城乡结合部,辖19个村、居委会,辖区人口七万余人,有汉、苗、彝、白等多个民族。达溪法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大党建”为引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人民法庭“枫桥经验”,充分利用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三大优势”,运用“三个三”工作模式,有效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桥头堡”作用,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今年以来,达溪法庭立案117件,同比收案下降29.09%,逐步实现“化解矛盾方式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诉前调解从群众不了解到群众乐于接受转变、诉讼案件从成倍上升到大幅下降转变”三个转变,诉源治理工作成效初显。
一、夯实基础,三招齐出
一是人员保障用稳招。严格设定选任条件,将政治素养高,具有一定政策水平、法律水平,且为人公道、作风严谨的人员聘任为特邀调解员,登记在册、颁发聘书。达溪法庭现共聘任特邀调解员3名,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设置网格员70余名,确保基层诉源治理队伍稳定有力。二是物资保障出实招。达溪法庭设立数字化调解室,并完善各项司法便民利民设施。对特邀调解员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综合矛盾纠纷化解难度、工作量等因素,实行阶梯型补助,有效提升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机制保障使新招。完善特邀调解员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特邀调解工作;完善特邀调解员考核机制,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完善特邀调解员退出机制,实现调解员队伍优胜劣汰。
二、联调共治,三法并用
一是组织保障有章法。坚持党建引领,构建“综治中心+人民法庭+联户长”的“党建+共建”诉源治理模式。将党支部建在庭上,与“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木寨社区党总支成立“党建联盟”,创新人民法庭与社区基层党组织“党建共建、资源共享、结对共治”的发展新模式,为诉源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合力。对涉及土地权属、流转费用等涉众型纠纷,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并及时分流到综治中心联动调处。今年以来,诉前推送调解案件277件,调解成功131件,调解成功率47.29%,辖区内无群体性涉诉信访案事件发生。贵州卫视法治第一线栏目对达溪法庭的诉源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达溪法庭多次被上级法院评选为先进集体,并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纳入“新时代人民法庭观测点”。二是多元解纷创新法。探索构建“前端预防治理——中端多元解纷——后端诉讼终结”的“漏斗式”分层解纷模式。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通过巡回审理、法官讲法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7次,接受法律咨询160余人次,向群众宣传诉前调解“不收费、抗反悔、可执行、促效率”的优势,有效提升群众对诉前调解的知晓率及参与度。对不愿诉前调解或调解不能的案件,依法及时立案受理,综合运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实行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今年以来,达溪法庭调撤率达59.83%,高出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近5个百分点。针对辖区婚恋家庭纠纷化解难度大的现状,法庭注重多方参与,共同发力,逐级分流过滤婚恋家庭纠纷,促进家庭和睦、案结事了;严格落实婚恋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八单一表”衔接联动工作,杜绝婚恋家庭纠纷引发“民转刑”案件。三是队伍培训找方法。创建“法官+特邀调解员+网格员”的工作模式,协助乡镇综治中心对网格员进行指导和培训,推动司法资源向社区、网格下沉,努力让“小”网格员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大”作用。充分发挥优秀特邀调解员“传帮带”的作用,设立“邹正军调解工作室”,邹正军总结的十六字调解经验,帮助年轻特邀调解员、网格员尽快熟悉工作,充分发挥作用。
三、注重实效,三面凸显
一是在家庭层面实效凸显。除了尽力提高家事审判质效外,还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将婚恋家庭纠纷作为诉前调解工作重点,前移纠纷化解关口,从源头化解矛盾,有效避免婚恋家庭纠纷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因素。近三年婚恋家庭纠纷案件同期收案数分别为155件、100件、58件,呈逐年下降态势,已结案件无一件产生不良影响。二是在经济层面实效凸显。将借款合同、民间借贷等纠纷纳入诉前调解重点化解范畴,有效缩减解纷时长,降低经济成本。2021年以来,诉前调解成功合同类纠纷194件,涉标的额924余万元,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8万余元,有效减轻群众诉累,节约司法资源。三是在社会层面实效凸显。紧扣万人起诉率、诉前调解成功率等指标,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功能,有效减少诉讼增量。近三年同期分别收案272件、165件、117件,呈逐年下降态势,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
强考核建机制实举措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案例点评:红河中院将“一项考核、两项机制、三项举措”有机融入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运用考核机制、多元解纷、便利群众等多方式助力中国特色基层治理,提高基层治理的法治化、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绘就新时代红河“枫”景。
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一项考核、两项机制、三项举措”为抓手,出实招、办真事,推进人民法庭建设,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
一、一项考核,撬动工作,点燃法庭建设“催化剂”
考核是指挥棒,是风向标,更是催化剂,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实施方案》,明确考核细则,让考核成为撬动工作的杠杆。一是建立考核体系。聚焦“强基导向机制指标、诉讼服务指标、多元解纷建设指标、多元解纷激励指标、诉源治理制度建设指标、诉源治理成效指标”六大类指标,设立98项基础指标对应扣分指标、32项加分指标、4项一票否决,改变以往以案件数量作为考核主要指标的做法,以矛盾纠纷诉前实质性化解,实现案件诉讼负增长、慢增长为主要指标,建立符合法庭建设规律的考核体系。根据考核,法庭结合实际,精准发力,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近三年全州28个人民法庭收案18848件,占全州基层法院收案的21%,实现慢增长,2022年上半年实现负增长。二是强化结果应用。通过正向激励(加分制)和反向约束(扣分制),旗帜鲜明地褒奖实绩突出者、鞭策懈怠平庸者。设立“红黑榜”对“骏马”大力表扬激励,“蜗牛”加大问责力度,让考核不仅体现结果导向,也体现实绩导向。考出攻坚克难的好作风,赛出争先创优的好氛围。大屯法庭被表彰为全国、全省法院先进集体。黄草岭法庭庭长被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二、两项机制,靶向发力,走活多元解纷“一盘棋”
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建立两项机制,落实《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强化诉源治理,打造多元解纷“红河模式”。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视察红河法院时,对多元解纷“红河模式”给予肯定。一是整合力量,建立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机制。高位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通过任务分解、专项督查、量化考核等措施,压实责任,推动民商事案件“万人成讼率”指标和“无讼社区(乡镇)”考核纳入社会治理考评体系,深化多元联动。细化《关于深入推进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通过理念、平台、机制、程序、保障的“五个联动”,将审判资源与社会资源有机整合,拓宽纠纷解决渠道。搭建“网格排解、乡村自解、部门联解、法庭调解”的四级联调解纷机制,实现法庭解纷从被动向主动转变。二是内外联调,建立纠纷解决双向响应机制。实行专兼职调解员联用模式,整合两代表一委员、名人乡贤、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调解力量,推动行业调解组织入驻人民法庭、法庭调解员进驻综治中心,实现司法确认与人民调解良性互动,全州设立14个诉调对接中心,416名特邀调解员入驻法庭参与调解。突出区域、民族特色,深化调解工作,发挥品牌效应。甲寅法庭打造“哈尼哈巴调解室”,聘请21名德高望重的“摩批”(哈尼语意为“智慧的长者”)为特邀调解员。大黑山法庭推行“阿卡卡”(哈尼语意为“居中处理、调解纠纷、制止、劝和”)调解法,围坐“火塘”双语调解,增加调解成功率。小新街法庭秉承“马背法庭精神”“代成平调解法”,绘就新时代哈尼“枫”景。2020年《条例》实施以来,全州法院诉前化解矛盾纠纷29708件,其中,诉前委派调解19619件,调解成功10568件,调解成功率53.86%,司法确认7719件。
三、三项举措,便民利民,做好基层治理“必答题”
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扎实参与乡村治理,争当基层社会治理的“排头兵”。一是设立共享法庭,让诉讼方便群众。“一屏,一线,一终端”,建立“共享法庭”,创新在线开庭、云端调解,实现“诉求有人管、案件及时办、效果有监督、办结有回应”。法治护航“三农”发展,针对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等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二是做实巡回审判,让司法贴近群众。延伸法庭功能,在村委会、派出所设立“法官工作站”,强化庭所共建。“点线覆盖,巡回审理”,在田间地头开庭,在床头榻下调解,为创建“无讼乡村”提供司法服务,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司法关怀。2021年巡回审理案件6364件,巡回率79.72%。三是加大普法宣传,让法律惠及群众。普法深入村寨、走进日常,切实为民排忧解难。新街法庭开展“以法之名·守护梯田”普法活动,甲寅法庭做实线上宣传栏目“哈尼法官说”,讲好法治故事。2021年,累计开展各类集中宣传活动86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现场提供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播放法治宣传片300余次,累计观看人数达8000余人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大丰法庭
以“万人起诉率”为抓手 推进辖区诉源治理
案例点评:大丰法庭积极融入辖区社会治理,以“万人起诉率”考核为抓手,着力打造“无讼村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优化工作机制,有效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快速化解,积极融入基层治理体系。
大丰法庭位于天山北坡经济带,准葛尔盆地南缘,辖区面积2584平方公里,人口4.1万人。2020年以来,法庭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积极融入辖区社会治理,植根基层护佑民生,以“万人起诉率”考核为抓手,着力打造“无讼村居”,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可。2021年5月,被昌吉州中院授予“枫桥式人民法庭”荣誉称号。2021年10月,被自治区高院表彰为“自治区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一、加强顶层设计,推进“万人起诉率”考核
2020年4月,县法院主动向县委请示,推动县委成立呼图壁县“万人起诉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呼图壁县“万人起诉率”考核实施方案》,在全疆率先将“万人起诉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每月向政法委提供“万人起诉率”测算数据,政法委对各乡镇进行“月提示”“季通报”“年考核”,压实各乡镇诉源治理属地责任。2020年以来,大丰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1463件,其中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案件964件,一审诉讼案件473件,其他案件26件,诉前调解案件达到诉讼案件的2倍,一审诉讼案件下降34.13%。2021年5月,进一步推动县委印发《呼图壁县开展“无诉村居”创建实施方案》,在法庭辖区大丰镇开展“无讼村居”创建试点工作。法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指导各基层调解组织开展源头解纷,推动将诉源治理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2021年以来,大丰镇下辖的8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中,有3个行政村实现了“无讼”,1个社区仅发生1件诉讼案件。
二、“三级三轮”调解,汇聚多元解纷合力
法庭设立“五丰调解室”,取自五谷丰登之意,既象征风调雨顺、农业丰收,又与辖区五工台和大丰地名相呼应,表达法庭干警对当地农民群众的美好祝愿。法庭积极与县司法局对接,选聘村干部、老党员和退休干部等22人为特邀调解员,其中驻庭特邀调解员2人。主动参与辖区各村每周例会和“村民说事日”活动,对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和现场化解。利用“五丰调解室”和法官工作室平台,以法庭庭长为“指挥官”,各乡镇村人民调解组织为“阵地”,诉调团队、人民调解员和包联干部为“主力军”,村(社区)法律顾问为“联络员”,建立群众说事的人民调解+老党员、老干部的特邀调解+法官的诉讼调解“三级三轮”调解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一条零费用、高效率的解纷渠道。2021年以来,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化解纠纷725起,取得了“案结事了”“诉减调升”的良好效果。
三、“三调联动”解纷,全方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法庭主动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接,推动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庭所共建实施方案》,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综治中心协调联动,联合化解矛盾纠纷。整合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综治中心、律师事务所和基层调解组织等资源,在辖区乡镇建成“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各方派员入驻,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答、申请和投诉办理以及纠纷调解等服务,调解成功的现场予以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当场立案送达,形成“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网上立案+速裁判决”工作模式,实现“三调联动”“一次通办”“一站式”服务。
四、“有案办案,无案送法”,普法办案两不误
在农忙季节,组织“田间法庭”“星光法庭”巡回调解,及时处理了一批农资买卖合同、劳务合同、民间借贷、供用热力合同、财产损害赔偿以及因“减水退地”引发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流转合同案件。2021年以来,共巡回办案200余次,现场化解各类民事纠纷300余起。广泛开展普法活动,利用集市日普法宣传13次,开展法治讲座8场,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2场,实地指导人民调解25次,配合乡镇村审查合同17件,为乡镇村决策提供法律意见6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
图木休克垦区人民法院图木休克法庭
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打通纠纷化解最后一公里
案例点评:图木休克法庭立足诉源治理,以多元化诉调对接机制为抓手,打造多元解纷共同体,开启便民利民新模式,为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供更多的新疆兵团南疆法院工作经验。
党的十九大以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图木休克垦区人民法院图木休克人民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强诉源治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全力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通诉讼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一、主动融入,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积极落实市域社会治理新举措,加强与辖区综治工作中心、司法所、连队党支部、人民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共同建立多元化解诉调对接机制,助力形成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一是主动融入,积极参与构建“党委领导、多元联动”的诉源治理立体格局。加强与团场综治工作中心、连队(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等单位的沟通衔接,以“无讼”创建为带动,搭建“调解为主、诉讼兜底”分层过滤解纷模式,将联动调解机制落到实处,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基层一线。二是多元联动,强化群体性纠纷诉讼预警和诉前化解。建立纵向直通“团(镇)党委政法委-连队(社区)-网格”、横向联通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职能部门的多元解纷工作体系,将矛盾纠纷联动化解在诉前。三是积极担当,协力促进基层调解水平提升。建立人民调解微信工作群、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加入调解组织等方式,个案指导、案例分析、法官说法,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实现“小事不出连,大事不出团,矛盾不上交”。
二、内外联动,打造多元解纷共同体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健全完善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机制,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落实家事调解制度。开展中华传统文化“和合”主题诉讼活动,成立“家事调解室”,改棱角割据式审理为圆缓相近式调解,化解婚姻家庭类纠纷。大部分纠纷都通过调解化解,获得很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建立三级“网格”调解体系。通过建立人民法庭、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的全方位民事纠纷三级“网格”调解体系,运用分级培训、法官授课、现场调解、调解员跟班学习等形式,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基层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不断得到提升,民事纠纷三级“网格”调解体系不断成熟。三是完善多元解纷机制。设立“诉调对接室”“多元解纷室”等,以“四度联调法”进行辩法析理,促成案件调解,当场完成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诉讼与非诉讼衔接配合,推动形成诉讼支持非诉解纷,非诉解纷组织协办诉讼事务的新型多元解纷协同机制。
三、延伸服务,开启便民利民新模式
灵活采用法庭审理、巡回审判和线上办案等方式,全面落实“一站式”诉讼服务措施,优质快捷审理辖区内各类民商事案件,做到集约高效、便民利民、智能精准。一是延伸“一站式”服务,提供智慧诉服模式。立足“人性化”“信息化”“集约化”,拓展“互联网+”诉讼服务,人民法庭与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有效衔接,积极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交互式、立体化诉讼服务,让当事人随时随地立案,消除“立案难”。二是加强巡回法庭建设,实行“呼叫服务”模式。在连队党支部先后建立法官联络点5处,公开法官联系方式,根据需求随时提供诉讼服务,“假日调审”“法官热线”,方便当事人诉讼,攻克“诉讼难”。截止2022年8月初,受理各类案件397件,审结322件,结案率81%;调解177件,撤诉33件,调撤率65%。三是加强智慧法庭建设,共享智慧诉服成果。投入4万余元,上线互联网法庭,可网上开庭,也可线上调解,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结合、形式多样、快速便捷的指尖诉讼和掌上开庭,助力“枫桥经验”从“小事不出连”升级到“解纷不出户”。目前,线上开庭占比20%以上,切实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