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镇市法院新城湾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农纠纷,通过温情调解,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帮助被告农民解决了生活生产困境,让调解多了一份帮扶的温情。
吴某某与崔某某系农民,今年开春种植期间,由于购买化肥、种子的资金紧缺,便在内蒙古某担保公司的担保下,向某银行贷款64000元。因吴某某、崔某某到期无法偿还贷款金额,内蒙古某担保公司多次追讨无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庭干警多次与被告吴某某、崔某某进行沟通,但由于正值农忙时节,吴某某与崔某某忙于农活无法抽身到法庭领取相关手续,该案承办法官在了解到情况后,便走访到田间地头找到二被告人。
吴某某和崔某某向法官说出了无法及时还贷的苦衷:“我们不是不还钱,是我们现在确实紧缺,等这段时间收割完玉米后,我们可以卖一些钱,到时候就可以偿还贷款了。”鉴于此,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采取调解方式,希望能及时化解纠纷。
调解当天,承办法官组织双方陈述各自诉求,劝解原告谅解被告目前的困难,让其明白如果主动减息让利,不但追回贷款有望,而且这对被告及被告的家人也是莫大的帮助。面对被告,承办法官反复向其说明诚信的重要性、拒不履行欠款的法律后果。通过耐心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设身处地为对方考虑,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主动减免利息,被告也当场表示会按期还款。至此,一起涉农纠纷成功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