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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执行执行日志】为这样的执行人 点赞!
  发布时间:2022-11-12 17:58:29 打印 字号: | |

执行无小事。每一个执行案件的背后,都浸透着执行干警的辛劳和汗水。本期执行日志,让我们继续观看内蒙古法院执行干警如何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的“急难愁盼”。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

解除冻结有温度

“太好了,我的微信账户解封了,感谢法院疫情期间能设身处地的为我们着想。”殷某因未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被强制执行。案件于9月底进入执行程序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对殷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微信账户予以冻结。面对突然爆发蔓延而至的疫情,彼时个别小区已处于封控管控状态,居民生活物资需要通过线上购买。殷某因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向玉泉区法院申请解除对其微信账户的冻结措施。由于微信支付目前已经成为一种主流支付方式,执行干警经过核实,疫情封控管控期间,殷某确实存在不能通过微信支付购买生活物资的情况,对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于是执行干警立即就该情况与申请人电话沟通,申请人理解殷某疫情期间的处境,同意解冻殷某的微信账户,殷某也表示疫情结束后及时还款,于是出现了本案开头的一幕。面对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即便是被执行人,玉泉区法院也做到了执行该有的温度。

阿尔山市法院

雷霆出击促和解

11月9日上午,阿尔山市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一通电话,是申请执行人于某发现了被执行人尤某的踪迹,申请执行人员火速前往。于某与尤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文书生效后,尤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于某向阿尔山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尤某电话一直无法接通,执行干警在其居住地址多次蹲守也始终不见人影,至此由于迟迟找不到被执行人本案陷入僵局。接到申请人的这通来电,执行干警迅速赶往被执行人所在地拘传尤某,发现尤某存在可供执行的财物后,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义务,人民法院将对其名下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同时对其个人进行司法拘留。最终,尤某慑于强制措施,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阿尔山市法院发现被执行人行踪后雷霆出击,高效执结案件又一次见证了执行干警的勇为、善为。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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