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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法院尽心调解 高效破解劳务赔偿“拉锯战”
  发布时间:2022-11-19 10:10:37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建设工程施工的安全问题屡屡出现,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亦呈上升趋势。提供劳务者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受劳务方应注意哪些问题从而减轻用工风险,发生纠纷时如何冷静处理?

    下面让我们一起看看这个案例。

案情回顾

       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雇佣原告张某从事钢筋劳务。在工作中,原告张某被塌落的钢筋砸伤,致使其右足跖骨骨折,送往太仆寺旗医院治疗。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问题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张某诉至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人身损害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

法官调解

        案件审理期间,原被告对于双方间的劳务关系以及赔偿金的数额认定具有较大分歧。张某作为家中唯一的劳动力,受伤后导致其家庭生活困难,难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综合考虑上述情况,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核实证据材料,找到了双方争议焦点及案件突破口,遂对被告进行法律释明,耐心讲解原告主张的每一项赔偿项目的法律依据和计算标准,讲明判决和调解的不同影响和后果。最终,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及时解决了其实际困难,也为被告减轻了诉累,保证了该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法官普法

    在审判实践中,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发生后,因提供劳务者对索赔的项目不明,经常遗漏、过高或过低提出诉讼请求,有的甚至没有签订劳务合同,这些因素都会让提供劳务者在损害纠纷发生时陷入向谁主张赔偿权利、如何主张权利的困惑中。同时,因接受劳务者一方在安全保障能力上意识淡薄,缺乏对提供劳务者身体健康状况的了解和工作水平以及能力的评估,导致发生损害后,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增加了案件审理难度和审理周期。

    为减轻用工风险,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劳务者在提供劳务时应注意:一是提供劳务者应尽量要与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等法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效地预防风险,减少损失;二是提供劳务者要进一步提高维权意识和安全保护意识,在提供劳务前,应明确雇主信息及工作内容,通过合同约定、微信记录、电话录音等留存证据材料,有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接受劳务者在用工时也应注意:一是接受劳务者应根据从事工作的性质及风险的高低程度,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从而分担风险;二是接受劳务者应根据自身需要谨慎选择用工途径,对提供劳务一方的工作技能进行预先评估,提高风险防范和安全保障意识。

 
来源:太仆寺旗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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