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党支部召开支部学习大会,主要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由支部书记王玥明主持。
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并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参会同志就学习报告精神进行了积极的交流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作的报告,总揽全局、高屋建瓴、深邃精辟、气势恢宏,听后备受鼓舞、倍感振奋。
通过这次会议,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报告的主题精神上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报告精神与做好司法服务保障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司法服务保障工作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