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正镶白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刘某峰、刘某、周某阳等6名被告人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2月初至2022年3月,被告人刘某峰等人多次组织参赌人员在明安图镇铁路砖厂东侧树林内、星耀镇四合村三面井小组东侧树林边等多处搭设临时帐篷,以“押宝”形式进行聚众赌博,从中抽头渔利(即“用不正当的手段谋取利益”),并通过为赌场望风、用“换零钱”为参赌人员兑换赌资的方式获取报酬。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峰、刘某、周某阳等6人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组织的以“押宝”形式开设的赌场提供帮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开设赌场罪。刘某峰、刘某、周某阳等人构成共同犯罪,均属从犯,其主犯批捕在逃。该6人均认罪态度良好。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性质、社会危害及悔罪表现,判决被告人刘某峰、刘某、周某阳等6人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到一年两个月不等,均并处罚金2000元,收缴赌资及非法获利1.6万余元。
法官提醒:
赌博是万恶之源,不仅影响身心健康、破坏家庭幸福,也是诱发各类违法犯罪的祸根。广大群众应充分认识到赌博的危害性,树立守法意识,远离赌博,共同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