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事,虑之贵详,行之贵力。本期执行日志,我们继续观看内蒙古法院执行干警“慢不得”的责任感和“停不得”的使命感。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法院
疾如风徐如林 三天执结追偿案
近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法院执行局全面克服疫情影响,勇往“执”前,全力以赴,仅用3天时间,高效执结一起追偿权纠纷案。
案件源于某商贸公司与赵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赵某某未按生效裁判确定时限履行给付义务,某商贸公司向回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赵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缴款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告知被执行人于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仍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疫情当前,为提高执行效率,回民区法院实行居家办公与单位闭环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在单位闭环值守的干警,利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继续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并依法对被执行人的微信账户采取冻结措施。时过不久,便收到了被执行人的主动来电“我的微信账户不能用了,是执行上的问题么?”执行干警就该案整个执行过程对被执行人做了详细说明,同时抓住机会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表示其已清晰知晓了逃避执行切实产生的法律后果。但谈到金钱给付时,被执行人对执行干警的身份又提出了怀疑。为打消其疑虑,执行干警迅速转变执行方法,当即决定在执行指挥中心开启线上会议,邀请双方参与沟通。通过引导,被执行人通过视频看到申请人、执行干警以及执行指挥中心后,质疑全部消散,答应偿还全部欠款。申请人收到款项后,执行干警立即对被执行人的微信账户解除冻结。
快捷高效是司法强制执行的首要价值,追求效率是强制执行的应有之义。回民区法院利用3天时间将本案高效执结,这波“疾如风”的操作,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通辽市科尔沁区法院
善意执行 温度腾房入民心
腾房清场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也是难啃的“硬骨头”,遇上年事已高的老人且抗拒执行更是难上加难。近日,通辽市科尔沁区法院针对一起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未按照规定期限腾房的案件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据悉,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的民间借贷财产纠纷一案,科尔沁区法院判决被告王某在明确期限内返还原告刘某借款本金620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206770元,本息合计826770元,原告刘某就上述借款本息有权对被告王某名下一处房产以折价或变卖、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王某未按生效裁判确定的时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刘某向科尔沁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科尔沁区法院依法查封王某名下某处房产,经过评估、拍卖、竞拍成功等一系列流程后,被执行人王某仍不愿搬离房屋,尤其王某80多岁高龄的父亲,对于腾房极为抗拒。执行法官“兵分两路”,对于王某,将其传唤至人民法院,经过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分析、释法,王某意识到逃避债务、规避执行不但损害债权人利益,破坏司法权威,同时也破坏了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对于高龄老父,执行法官上门做工作,推心置腹与老人交流,安抚老人情绪,反反复复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与老人释法明理,软化老人的对抗态度,最终老人放下抵触,同意腾房,配合执行。本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