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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执行|执行日志】内蒙古法院人跑出的执行新速度
  发布时间:2022-11-30 10:33:03 打印 字号: | |

厚植民心,才能凝聚力量。内蒙古法院始终以民心民意为标准,以民愿民盼为目标,带着深厚的感情做群众工作。本期执行日志,我们继续看内蒙古法院执行干警的为民情怀。

科尔沁右翼中旗法院

举必有功 为民执行再加力

为弥补疫情对执行工作带来的影响,科尔沁右翼中旗法院执行局从2022年11月24日晚间开始动员启动38天执行结案攻坚战,全面提升执行质效。

       执行干警充分发扬斗争精神,积极入驻单位开启攻坚模式,网络查控、节点填报、拟制文书、审核材料、报结案件、整理卷宗等各项工作均有力有序进行。便捷的服务,良好的秩序,总是离不开一部分人背后的默默付出。凌晨1点的办公室,一派繁忙,还在忙碌的每一位执行干警都全神贯注紧盯手头工作,朝着问题走,迎着困难上。有的干警在飞速敲击着键盘,赶着将执行裁定书写好,加快执行进度;有的干警关注着执行案款,标记好到账案款明细,准备及时组织发放;有的干警对着梳理的台账,一笔笔搜索查控……

截至11月25日17点30分,科尔沁右翼中旗法院执行局共执结案件30件,发放执行案款 483325元,扣划案款52000元,整理执行卷宗扫描归档70册,执行质效得到有效提升。

东乌珠穆沁旗法院

为民服务 跑出执行新速度

近日,东乌珠穆沁旗法院仅用时6天执结了两起关联案件。

甲与乙签订劳务雇佣合同,由甲为乙提供劳务,具体劳务内容系甲在乙的草场为乙看管放牧牛羊等牲畜,同时约定甲可将自己的三匹马也放在乙的草场进行放养。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部分牲畜死亡引发争议。乙认为甲工作疏忽未尽职责,造成牲畜死亡,单方面打算利用甲的三匹马抵偿牲畜死亡造成的损失。甲不同意,双方闹掰,甲也一气之下停止为乙提供劳务。双方经过多次自行协商无果后,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东乌珠穆沁旗法院对两起案件作出判决,判令甲于某时限内向乙支付3400元的劳务费;判令乙于某时限内返还甲3匹马。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按时履行相应义务,甲向东乌珠穆沁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本案系两起关联案件,且双方互负履行义务,如能共同执结既能减轻当事人诉累,也能一次性斩断双方后续的纠缠。因此在执行返还3匹马的案件过程中,快执团队干警多次往返草场,与甲进行沟通,而后再前往乙的家中,进行背对背的协商。起初,两位牧民依旧针尖对麦芒,互不相让,只要提起案件就指责对方的不是。经过干警多方努力化解,双方的态度有了彻底性的改变,都意识到各自在处理纠纷时都过于偏激,都没有站在对方的立场思考过问题,是执行法官的一次次“登门拜访”,让他们意识到了一个巴掌拍不响的道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各自履行了义务。前后用时六天,本案圆满执结。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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