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奋进,气象万千;百年宏图,征程再启。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发出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的伟大号召。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内蒙古全区各级法院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即日起,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推出“二十大精神院长谈”专栏,邀请部分中基层法院院长畅谈学习体会。本期分享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法院院长的学习感想,通过谈体会、讲作为,全景呈现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生动实践、新鲜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基层法院要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践行“三个必须”:
必须坚持党对
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强化政治忠诚,始终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最基本的政治素养、最根本的政治要求、最重要的政治品格,坚持党的宗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保障宪法法律得到正确实施,更好发挥司法职能。涵养政治定力,始终做到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态度坚决,不为风险所惧,不为干扰所惑,自觉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
必须全力抓好
执法办案主责主业
持续提升审判质效,将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理念、新思维与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扎实推进精细化管理工作,推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对各项指标一抓到底、抓出成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化诉源治理,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依法保障民生权益,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司法措施落实落地。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强化数字赋能,全面提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线上鉴定保全、速裁快审、远程调解、集约送达、智慧执行等诉讼服务水平。
必须锻造
过硬基层法院队伍
深化人员分类管理,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选树培育先进典型,争先创优,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拧紧安全阀,加固保险杠。落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12条措施,对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的干部褒奖重用。落实容错纠错8条意见,精准把握容错免责区间,对认真干事干部的工作失误应容必容、能容尽容,对不干事、不负责的“躺平式”干部严厉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