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察哈尔右翼后旗法院综合审判庭受理了内蒙古某某化工有限公司与某某商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原告是该院受理的破产清算案件的破产企业,系破产管理人提起的破产清算案件的衍生诉讼案件。破产重组之初,企业的经济压力较大,法院受理案件后,批准了其缓交诉讼费的申请。
近日,为了快速推进案件的审理进程,承办人收到案件后立即通过电子送达平台进行送达。被告身处广州,受疫情及长距离影响不能到庭,察哈尔右翼后旗法院通过“云上法庭”使被告方通过线上参与了庭审。日前该案已进入宣判阶段。
案件推进快一分钟,破产清算企业的债权人就有可能早一分钟得到受偿。为保证破产案件顺利推进,保障企业的合法权利得到保护,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中,察哈尔右翼后旗法院工作人员通过缓减免诉讼费、及时立案、电子送达、“线上开庭”,有效降低了疫情对审判工作的影响,保障了特殊时期破产企业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