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翁旗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的员额法官郭林收到了一面写有“保护百姓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锦旗。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周律师表示,原告虽无法亲自到场表达感谢,但委托律师感谢法官伸张了正义,维护了老百姓的权益。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得知原告为被告商店向乡下送货,工作时间为15个月,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但双方均认可雇佣期间原告工资为每月6000元。被告称与原告为承包关系,只有几个月的雇佣关系,但被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二人为承包关系,故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剩余工资。被告不服,上诉至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决。
一面锦旗,凝聚着一份认可、一份信任,更是一份责任。翁旗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