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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这场 “云”庭审的另一端在“山头”
  发布时间:2022-12-07 20:03:06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已经站在山头最高处,信号很好,我可以进入视频参与庭审了!”被风吹得黝黑的面孔出现在镜头前面,一场来之不易的“网络庭审”正在进行。事情还需要从今年夏天的那场暴雨说起……

      8月13日,包头市石拐区遭遇了多年不遇的暴雨,对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造成极其严重的损坏,村民吕某某也在这场灾难中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吕某某生前受雇于张某某,负责在石拐区五当召镇青山村放羊,在暴雨引发山洪过程中被冲走,后被人在东河区某处发现遗体。作为吕某某唯一继承人的吕某认为雇主张某某对吕某某的溺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将此事起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审判团队秉持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第一时间联系各方当事人,奔赴处理该起事故的派出所与工作人员了解事故情况并调取相关案件材料,同时还与参加救援的内蒙古蓝天救援队取得联系,调取了详细的援救过程,确保不遗漏案件的每一个细节。

受疫情影响,审判团队通过微信、电话等线上方式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起初,被告张某某存在强烈的抵触心理,强调其在暴雨灾害中也遭受了很大的财产损失,并以网络信号不好等各种理由拒绝配合参与庭审。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多次耐心地释法明理,并积极沟通协调解决网络信号不好的办法。被告张某某终于放下戒备,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在开庭当天,张某某冒着严寒站在住所周围网络信号最好的山头完成了此次线上庭审。

 
来源:包头市石拐区法院
责任编辑: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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