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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六旬老太遭家暴 法院及时判离婚
  发布时间:2022-12-14 09:07:40 打印 字号: | |

一位六旬老人在家中遭受丈夫的打骂和威胁,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因不堪忍受长期的虐待和家庭暴力,近日,该老人将丈夫诉至杭锦后旗法院。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白某与丈夫王某于1998年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没有生育子女,丈夫经常饮酒,喝完酒后就打骂自己。2016年冬天,丈夫酒后用茶杯殴打其的头部,导致白某头部缝合6针,造成轻微脑震荡。2022年6月19日晚,丈夫再次饮酒殴打白某导致头部受伤,缝合9针,住院7天。事发后白某向派出所报案,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称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要求与王某离婚。

庭审过程中,王某表示:“我妻子所述的两次殴打情况属实,确实打过她,两次都是因为自己喝了酒和妻子发生了争吵,所以就殴打了妻子。”但其坚决不同意离婚,愿意悔改,希望妻子能原谅。

承办法官根据在案证据及双方庭审中的陈述,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白某和王某离婚。

家庭暴力不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更是破坏家庭和谐,影响社会稳定的危险因素。如果在家中遭受暴力等侵害行为,我们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对家庭暴力说“不”,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来源:杭锦后旗法院
责任编辑: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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