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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调判结合终解三年积怨
  发布时间:2022-12-15 10:27:01 打印 字号: | |

“历经一审、二审,到现在的再审,我们真的挺累了,以为还要有一段时间才能了结,但通过法官的调解,这个困扰了我们三年的案件终于解决了。”当事人说到。

近日,阿拉善盟中院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民事再审案件,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于调解当日支付了1471万元的全部涉案价款,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有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启动再审程序后,合议庭成员面对该案历史久、当事人情绪激化等诸多难题,悉心阅读卷宗,认真分析双方争议焦点,始终秉持耐心、热心、细心的调解理念和为民、便民、利民的司法原则,在庭前、庭中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全力平息各方矛盾分歧。

“因涉及房屋较多,过户税费一直都是一个棘手问题。同时因为办理时限原因,多一天都会产生额外税费。好在我们的法官非常负责,加班加点的帮我们解决问题,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审理过程中,合议庭成员连夜制作调解书送至各当事人手中,并多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为其开通“便民通道”,全程陪同当事人确认双方协议情况、办理过户手续,确保当事人权益得到了及时兑现。

至此,这起历时三年、经过三次审理的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结语

调解集法、理、情于一体,不仅能够快速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节省诉讼成本,节约诉讼资源,同时也能够进一步提高当事人法治观念,减轻矛盾激化,实现“案结事了”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群众利益无小事,法律面前无小事,法官在审判监督环节也应加强调解工作,不断探索、总结调解方法和技巧,以劝促和、以调解纷,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阿拉善盟中院
责任编辑: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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