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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诋毁他人名誉 拒不赔礼道歉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12-19 10:30:26 打印 字号: | |

赔礼道歉

作为一种民事责任承担方式

主要适用于名誉权、隐私权、姓名权等

人格权案件之中

赔礼道歉可以缓解受害人的精神痛苦

具有填补损害的功能

但是

日常生活

一句简单的“对不起”

很多人却说不出口


基本案情

2021年,张某某、王某某、刘某某三人因与内蒙古某某物流公司官司败诉,对判决结果心怀不满,便通过新浪微博、微信及今日头条等媒体发表不实言论,被平台广泛传播,造成内蒙古某某物流公司声誉受损。内蒙古某某物流公司遂向鄂托克旗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5月,法院判决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并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致歉声明公开赔礼道歉,逾期不履行的,法院依法选择一家全国发行的报刊刊登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三人共同承担。判决生效后三人拒不赔礼道歉,内蒙古某某物流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张某某、王某某、刘某某沟通,三人均拒绝赔礼道歉,甚至回应“给多少钱都可以,但道歉不可能。”近日,承办法官将判决书的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刊登在内蒙古法制报,费用从三个被执行人的可控财产中扣划,申请人内蒙古某某物流公司对执行结果较为满意。

典型意义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公民人格权的保护提升到了新的高度。但司法实践中会遇到“主动赔礼道歉难”的问题。究其原因,赔礼道歉人民法院无法强制执行。在现有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框架之下,法院会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公布判决主要内容和相关情况,以此消除影响、恢复被侵权人名誉。

公告判决书就是对无法直接强制执行的赔礼道歉的一种替代,使申请人的名誉权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修复,与此同时,也起到了普法宣传的效果,发挥法的指引、评价、教育作用,引导广大公民自觉维护他人人身权利。

 
来源:鄂托克旗法院
责任编辑: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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