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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关注】内蒙古法制报:打通司法维权的“最后一公里”
  发布时间:2022-12-19 10:58:11 打印 字号: | |

“行动开始,出发!”9月6日,随着一声号令,呼和浩特全市法院干警分多组从四面八方奔赴执行现场,全市法院“秋高气肃”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涉民生案件因关系群众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是群众真正“急难愁盼”,相关案件的执行意义尤为重大。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行动就是要畅通司法维权的‘最后一公里’,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呼和浩特市中院院长赵希民院长在动员讲话中如是说。

一声令下,动若风发。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全市法院法官干警以雷霆之势重拳出击,以万钧之力高压震慑,以和风细雨调纷扶困,攻势凌厉,战果累累。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出动干警1976人次,出动警车534辆,查封房产760套,查封车辆509辆,执结涉民生案件1022件,执行到位金额6376.79万元,拘传174人次,拘留24人次。

重拳出击有力度

“没钱,就是没钱!有钱早还了!” 被执行人冀某面对法官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2022年5月18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法院立案受理了内蒙古某物业公司申请执行冀某服务合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9377元。法院通知冀某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冀某置若罔闻。2022年9月6日,在此次涉民生专项行动中,办案人赶到冀某家中与其沟通,但冀某仍拒绝履行。于是,法院将冀某拘传至法院,向他亮出了明晃晃的手铐。冀某在强制执行措施威慑下,当场将执行案款9708元全部履行完毕,法院于9月7日将该案案款发放至申请人,并于同日结案。

“七年了,我都不指望拿到这笔钱了!”原告吴某从清水河县法院拿到执行款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法院的生效判决长期无法执行,被群众称为盖有官印的“白条”。在此次执行专项行动中,清水河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干警持续奋战,通过不懈努力,顺利执结了一起积压多年的侵权案件。

2015年3月24日,原告吴某与被告范某侵权一案,经清水河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由被告范某赔偿原告吴某医疗费等费用合计20多万元。但因范某无可供执行财产,终结本次执行。开展执行专项活动以来,执行局加大执行力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履行赔偿义务。范某被清水河县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生活处处受限,迫使其主动出面与申请人沟通。最终在法院组织调解下,申请人吴某放弃一部分权益,与范某和解,范某一次性赔偿了85000元,该起“终本”案件终于得以执行完毕。

2022年9月14日,托克托县法院执行局对一起长期规避执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展开了执行行动。自2017年以来,被执行人成某涉及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金额累计百万,判决生效后成某拒不履行其义务并选择藏匿,规避执行。执行局干警经过多方排查寻访,终于找到成某藏身线索,当日清晨随即开展执行行动。执行干警出动前往达茂旗满都拉口岸和达尔罕苏木寻找销声匿迹多年的被执行人成某,驱车行驶400多公里后,终于找到成某并对其依法实施拘留。

在暴风骤雨般的执行专项行动中,呼和浩特全市法院多维度发力,多手段并用,持续释放出强制执行的强大信号。通过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有效地震慑了一批心怀侥幸的被执行人,彰显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通过对涉民生案件失信被执行人采取曝光、限制消费等措施,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破解难题有韧度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在执行行动中,一件件纷繁复杂的“骨头案件”,在办案人员的抽丝剥茧,将案件迎刃而解。

2017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受理了杨某诉刘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偿还的协议。因被告不履行还款义务,杨某申请执行,法院遂于2018年查封了刘某的一处房产。但因某房地产公司与刘某有房产纠纷,经呼和浩特市仲裁委仲裁,《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导致查封的房产不能处置。同时该房地产公司提出执行异议,更增加了执行的复杂性。2022年该案恢复执行后,办案人认真分析案情,了解到刘某已部分履行合同,又将房屋卖给了另外的人,某房地产公司因未退款已承担保证责任,呼市仲裁委出具仲裁书解除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另外办案人又了解到刘某在赛罕区法院有案件,赛罕区法院已查封了涉案房产。某房地产公司分别在赛罕区法院和新城区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三个异议,一个被驳回,两个中止查封。在此情况下,办案人多次与某房地产公司联系,了解到刘某在该公司有购房款。经多次核实,2022年9月19日,办案人员到某房地产公司要求止付。9月20日,办案人将杨某、刘某传到法院,经办案人协调,刘某同意支付50万元了解此案。近日法院将向某房地产公司发出,将刘某在其公司购房款50万元划拨法院,此案执行完毕。

追索劳动报酬与群众生计休戚相关,此类案件的执行也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尤其是涉民生案件的重心和难点。卢某等三人因张某拖欠其2020年5月至8月的劳动报酬13366元,于2022年2月11日在托克托县法院达成调解协议,但张某一直以经营状况欠佳为由,未按调解协议确定的期限履行支付义务,卢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敦促被执行人张某主动到法院说明情况并履行义务,张某以近期还款、没空等理由为接口拖延执行。执行干警对张某名下财产进行了调查,发现其名下微信、支付宝及各银行账户虽然无财产可供执行,但是银行账户在近几个月有流水,执行干警对此类账户每日进行重点监控,于8月下旬在账户中发现一笔存款并迅速采取冻结措施并向张某送达强制执行程序相关法律文书,最终成功帮助申请人卢某追回劳动报酬13366元。

此次执行专项行动中,办案人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转变观念,由 “你找我”转变为“我找你”,执行法官穷尽手段查找掌握被执行人财产,并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联系沟通,告知其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执行进展等情况,变“申请执行人找法官难”为“法官主动找申请执行人”,让当事人感觉到了执行就在身边。

释法扶困有温度

“她不让我看望孩子,我一直怄着这口气。还是法官耐心地给我讲法说理,才让我这法盲打开了心锁。”被执行人樊某在给孩子交了抚养费后,感激地说。

2018年8月,高某起诉要求与樊某离婚。后经清水河县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婚生子樊小某由高某抚养,被告樊某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樊小某满18周岁止,每月向高某支付樊小某的抚育费985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樊某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2022年8月15日,法院受理高某申请执行樊某抚养费纠纷一案,申请人高某申请法院执行樊某支付2019年4月到2022年抚养费44325元。

法院立案后,第一时间依法查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卡并送达执行通知书等,同时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樊某,告知高某申请执行孩子抚养费一事,并要求其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樊某表示,离婚后自己要求与孩子见面都遭到了前妻的拒绝,一气之下才未支付抚养费。针对其做法,法官向樊某讲明支付抚养费和探视子女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探望权被侵害不能成为拖欠抚养费的理由,间接抚养人不得以探望权被侵害为由拒付抚养费,而是可以另行起诉实现探望权。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樊某表示自己愿意继续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对于其探望权的行使,会另行向法院申请。樊某向法院交纳执行案款44325元,此案顺利执行完毕。

调难解纷,说理释法,解开当事人之间的心结,才能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全市法院在执行专项行动中,通过调解结案最大限度地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切切实实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司法救助也是一项“暖心工程”焐热了无数“受伤的心”。

2019年,从兴安盟来呼市打工的牧民巴图遭遇了一件不幸的事情,上大学的儿子出了车祸,肇事司机逃逸后被判刑,保险公司按规定拒赔,屋漏偏逢连夜雨,巴图的妻子也病了。在绝望之中,巴图抱着试一试的心情,起诉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要求肇事人赔偿。新城区法院经过慎重考虑,将此案报到呼和浩特市中院,经中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审查,决定对巴图启动司法救助,陷于困顿中的巴图终于看到了一线曙光。

司法救助是一项民心工程。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加大执行救助。全市法院除对困难申请执行人及时发放执行救助金外,还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通过民政救济、解决就业、廉租房安置等其他惠民政策,实现执行救助、社会救助多管齐下,切实解决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

雷厉风行有速度

“我在新城区某小区内发现了被执行人车辆停在那里,请求法院扣押。”

2022年9月9日下午,新城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申请执行人财产线索电话。执行指挥中心5分钟内便迅速通知外调组执行干警前往车辆所在小区,外调组干警10分钟内抵达现场,核查该车辆确为被执行人车辆并立即扣押。因执行指挥中心指挥有力、执行干警行动迅速,自接到线索电话至扣押车辆,新城区法院干警仅用时15分钟。下一步,若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依法对扣押车辆进行拍卖,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武川县法院于2022年6月22日立案受理了某银行诉高某信用卡纠纷案,法院进行了庭前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还款协议。但高某一直未履行法定义务,某银行于2022年9月1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及时查控了被执行人高某银行的财产,由于查控的案款不足以清偿全部案款,执行干警又马不停蹄地实地走访其工作单位,深入了解被执行人的工资情况,终于查找到被执行人有公积金。随后,执行法官立即准备好相关资料奔赴住房公积金中心,扣划了被执行人高某的公积金,案款全部到位。通过执行干警的反应迅速、快速出击,本案从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文书到案件执结,仅仅用了16天。

网络查询,在这次执行专项行动中,也显示了神奇的速度。新城区法院几百户业主申请执行某房地产公司欠违约金一案,法院很快通过网络查询查到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将几十万元划回法院账户,迅速给到申请人手中,让几百户业主的脸上绽开笑颜。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全市法院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技术优势,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办案人员少跑腿”,有效节省了司法资源,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来源:内蒙古法制报
责任编辑: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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