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行了战略谋划,提出了任务要求。赤峰市中院在全市法院实施促进高质量发展三年规划,推动形成能够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审判工作体系和主动追求高质高效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格局。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决筑牢政治忠诚之魂。实施“政治铸魂”工程,始终忠诚核心、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专题学习、集中宣讲、理论研讨等形式,推动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二是持续提升党组织组织力。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推动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三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院。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健全完善法院惩戒体系,持续深化警示教育活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聚焦“六个赤峰”建设
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彰显新担当新作为。一是服务“绿色赤峰”建设。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审理力度,推进环境资源特色法庭建设,综合运用环境保护禁令、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创新恢复性司法方式,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建设。二是服务“创新赤峰”建设。扎实开展“巩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完善安商暖企司法举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深入开展“千名干警进千企”活动,在重点企业成立“法官工作室”“涉企诉讼服务站”,常态化上门提供法律服务,更加注重裁判视角和企业经营视角的有机结合,有针对性地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三是服务“开放赤峰”建设。紧紧围绕赤峰市“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打造更加紧密的“双子星座”现代化区域司法协作共同体。四是服务“法治赤峰”建设。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扎实做好行政审判白皮书报送和司法建议工作,提高行政机关提高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司法建议回复率、行政争议源头化解率,降低行政争议成诉率。五是服务“和谐赤峰”建设。推动将万人成诉率、诉前调解率纳入全市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六是服务“清廉赤峰”建设。建立健全驻院纪检监察组与党组常态化会商机制,开展“清廉机关”建设,深化警示教育,引导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提升化解矛盾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一是开展诉源治理品牌创建。打造“党建融合+文化引领+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模式,建立健全多元解纷体系,将大量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多点开花”。二是加快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升级立案、调解、保全、送达等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完善12368热线实质性办事功能,打造24小时智能法院,全面推行网上立案和网上缴退费,让群众得到最优的诉讼服务体验。三是依托人民法庭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推广“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选派法官通过“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联系苏木、乡镇、街道,常态化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和法治宣传,灵活吸纳苏木乡镇综治办、司法所、调解员等力量,打造“矛盾纠纷化解共同体”,通过联动共治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于萌芽。
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一是实施“赋能成长”工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干部选育管用工作机制。二是实施“提质增效”工程。加强审判精细化管理,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持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扎实开展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三是实施“文化引领”工程,实施“头雁”培育行动,牢牢坚持文化兴院,让法院文化理念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四是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开展“人民法庭品牌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具备多元化、专业化、信息化、文化特色鲜明的标志性法庭,全面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