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
2023 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 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第六部分 2023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属于二级单位,主要职能是“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综合服务保障,承担机关房屋及物业管理、办公区安全警卫、物资保障、车辆保障、餐饮保障、会务文印等后勤服务及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近几年, 随着高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发展,保障中心的工作也在逐步增多和加重。我部门积极配合审判工作主题和要求,为高院审判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高院审务服务中心内设办公室、综合服务科、安保科、车辆保调度科、房屋保障科、审务平台科、审判服务科 7 个部门。在职在编人数 41 人。
第二部分 2023 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2023 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678.40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78.40 万元,比 2022 年年初预算增加 108.58 万元,增长19.05%,主要因在职干警调资引起。
支出预算 678.40 万元,比 2022 年年初预算增加 108.58万元,增长 19.05%,主要因在职干警调资引起。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3 年部门预算本年收入 678.0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678.04 万元,占比 10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 年部门预算本年支出 678.0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78.04 万元,占比 100%。较上年增加 108.58 万元,增长19.05万元。
1.人员经费 636.81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险类经费。
2.日常公用经费 38.63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及福利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678.04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 678.04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安排公共安全支出 498.68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2040503 机关服务 498.68 万元
2.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3.6 万元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96 万元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3.76 万元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6.88 万元
3.安排住房保障支出 56.62 万元。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6.62 万元
4.安排卫生健康支出 39.5 万元。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24.98 万元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4.52 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我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部门项目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七、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绩效目标。八、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 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38.63 万元, 比上年增加 7.02 万元,增长 22.2%。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干警人员调动引起公用经费相应减少;二是福利费、工会经费计提数据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 2022 年末,我单位无国有资产。
四、2023 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我单位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利华 祁丽慧 联系电话: 6986412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 12 张表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2023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