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库伦旗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离婚引发的追偿权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申请人勿某某与被执行人前某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向某农村信用社贷款2万元,购买了三头牛后在男方父母家中饲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所有债务均由男方负责,而离婚后,女方一直代为男方偿还某农村信用社贷款及利息共计2.4万元,女方多次向男方索偿未果后,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前某某偿还勿某某代其偿还的借款本息2.4万元。判决生效后,前某某未按照生效判决文书履行义务,勿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经过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在联系双方当事人过程中发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矛盾尖锐,各执己见,将婚姻关系中积累的矛盾发泄到案件执行过程中。为了促成双方和解,顺利执结该案,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双方,耐心疏导,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由被执行人父亲作为担保人,然而被执行人在偿还了0.6万元后,就未再进行还款。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及其父亲联系,释明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的父亲表示愿意卖掉饲养的牛来还钱。执行干警考虑到被执行人无现金履行能力,而申请人家中也有饲养能力,“以牛抵债”是唯一快速实现申请人权益的办法,经过多次与双方沟通,双方同意以一头牛抵偿剩余的1.8万元,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库伦旗人民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不忘初心,认真办理每一起案件,用心化解每一个矛盾。在执行过程中采取灵活的执行方法,既体现执行的“强度”又体现执行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