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时代,人与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日益频繁。因为只有让钱活起来,转得快,社会才会有进步。然而,借钱容易还钱难的情况时有发生,且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轻者讨得旧时债失了旧时人,重者人财两空。
近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高效温和地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让原、被告之间的友谊小船重新扬帆起航。
基本案情
被告高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周某借款,并约定了利息。借款期限到期后,被告高某以各种理由推诿,原告周某多次要求被告偿还欠款未果,便向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审查认为,该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情简单清晰,遂将该案分流至诉调对接中心。由中心指派给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由高某于2023年3月30日前偿还周某借款本金30000元,剩余欠款于2023年5月15日之前一次性偿还剩余欠款。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以“诉源治理”为目标,积极推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调衔接模式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确认“不收费、抗反悔、可执行、高效率”的特点和优势,以最快的速度、最小的成本解决矛盾纠纷,以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群众解难题、定纷争、暖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