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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法院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3-02-18 21:55:50 打印 字号: | |

2月17日,自治区高院召开全区法院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总结近五年全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工作任务。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18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最高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全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大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整治顽瘴痼疾,大力惩治司法腐败,不断提升监督效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坚持从严正风肃纪反腐,为新时代新征程全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要坚定不移从严正风肃纪,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整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持续改进司法作风。要保持惩治司法腐败高压态势,持续深化“三不腐”,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要不断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和改进审判执行权制约监督,完善法院内部监督,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积极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构建高效完备的监督体系。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努力把全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推进。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张秀丽传达了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自治区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各部门正副职,自治区纪委监委驻高院纪检监察组、高院督察局、机关纪委全体干警出席会议。各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驻院纪检监察组、督察局、机关纪委相关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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