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古以来讲求以和为贵,家和万事兴。但是在现实的婚姻家庭中,双方总会因为家庭琐事、婚前婚后反差大、难以沟通、家庭责任、家庭暴力(包括冷暴力)等种种原因,导致夫妻双方无法相互容忍,将一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近日,翁牛特旗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办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原被告结婚30多年,被告在夫妻日常生活中,遇事不处理,长期对原告使用冷暴力,不说话、不沟通,致使原告身心受到伤害,最终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庭前,法官给被告打电话进行沟通调解,被告却始终以“无所谓,不想离婚,但是原告非要离婚我也没办法”的冷漠态度对待此事。开庭当天,只有原告一人参加庭审,被告没来。法官听了原告的诉求,认为原被告感情并没有彻底破裂,只是被告对待原告的态度冷漠,让原告感受不到被关心。法官意识到如果要挽回原被告这段婚姻,必须打开双方心理上的堵点。经过法官多次给被告打电话、耐心疏导,被告的态度也变得缓和起来,并同意来到法院。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劝解,让双方意识到一路走来很不容易。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坦诚的说出了自身的缺点和不足,二人对婚姻有了新的认识,重塑了家庭责任感,他们决定给子女做个好榜样,日后加倍呵护对方。原告最终撤诉,离婚矛盾就此化解,促使原被告破镜重圆。
失望方式千万种,沉默不语最伤人。冷暴力是暴力的一种,双方将语言交流降低到最大的限度,但伤害无形之中增加了很多倍。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诚,互相沟通,互相尊重,遇到困难共同面对。只有家庭和睦,家庭成员互相关心、互相爱护,日子才能越过越好。
希望通过法院调解,可以让每个有矛盾的家庭回归正常,而不是通过法律来判决婚姻的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