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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共识促合力 奋楫扬帆启新程——内蒙古自治区法检监减刑假释实质化审理专题座谈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3-02-21 15:10:47 打印 字号: | |

为积极推进“两高两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推动刑罚执行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2月15日、2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先后会同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减刑假释实质化审理座谈会,内蒙古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建平,自治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崔平,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牛芳泽,法检监三家相关业务部门同志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与会各方围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交流研讨,强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强化检察机关全流程同步监督职能,规范执法办案理念,确保减刑假释政策法规准确适用。

牛芳泽指出,推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可以实现沟通联络有渠道,执法办案有标准。下一步监狱管理局将进一步围绕制约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的堵点、难点问题,细化工作措施,优化工作流程,践行“有解思维”,切实维护刑罚执行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的公平正义。

崔平指出,实质化审理要求检察机关进一步转变思维方式,强化能动履职。一是优化办案方式,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强化庭前调查取证、参与法庭调查等,真正发挥法律监督作用。二是规范证据标准,统一认定标准和证明标准,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三是持续转变司法理念,落实工作责任,与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携手并进,强化工作衔接,共同破解难题,确保每一件减假案件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

李建平强调,内蒙古高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完善“要素式”审判方式,致力构建全方位实质化审理体系。一是统一标准促规范,力争在年内三家联合出台加强减刑、假释实质化审理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宽严相济提质量,准确把握政策法律适用,进一步推进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的统一;三是多跨联动增合力,强化沟通协作,进一步建立和加强法检监三家联席会议等制度,多措并举实现共赢多赢;四是数智协同强赋能,依托政法网完善减刑、假释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与有效整合,提高办案质效。

下一步,内蒙古高院将继续加强与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机关的横向协作,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凝聚共识增进互信,切实推动全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取得新成绩,打造新局面。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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