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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非法种植罂粟 法院集中公开宣判
  发布时间:2023-02-27 18:25:49 打印 字号: | |

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提高全民拒毒防毒意识,2月24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合议庭来到松山区城子乡,对先后审理的7起制造毒品犯罪案进行集中公开宣判,涉案的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管制六个月或一年的不等刑罚,并均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宣判当日,部分公检法司干警、城子乡村民、各界新闻媒体代表现场进行了旁听。

宣判现场据了解,该7名被告人系松山区城子乡村民,在2021年4月至7月期间,其分别以缓解疼痛、制作农药为幌子,在自家或邻居院内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并利用工具提取罂粟膏,种植的罂粟最多达201株、最少3株,提取的罂粟膏由0.02克到2.88克不等。经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以上罂粟膏进行鉴定,均检出含有可待因、罂粟碱等成分。

法官宣读判决书

区法院受理该7起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7名被告人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明知罂粟是毒品原植物而制造,其行为已构成制造毒品罪。考量到被告人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遂依法对以上7名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结束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围绕毒品类型、危害等,给现场旁听人员及附近村民进行了普法宣讲。法官提醒,罂粟属于国家明列的毒品原材料,从健康角度来看,一旦沾染后,它会一点点侵蚀人体的神经系统,甚至损害内脏器官;从法律角度来看,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面临刑事处罚。因此,为了家庭幸福和社会安宁,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切勿因贪图一时的诱惑断送美好的人生。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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