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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化纠纷 案结事了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3-02-28 18:20:22 打印 字号: | |

近日,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调处一起二审上诉案件,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取得了纠纷快速解决且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本案系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原告与被告经口头约定为其进行植草工程施工,施工完成后被告给付了部分劳务费,剩余部分经原告索要被告一直未给付,后原告诉至一审法院要求被告给付剩余劳务费,一审法院审理后判令被告给付原告剩余劳务费,被告不服上诉至中院。

中院立案一庭在收到上诉案件后,首先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将该案委派给我院特邀调解员进行二审诉前调解。因双方当事人都在外地,调解员在仔细查阅案件后,通过电话及视频多次联系双方进行沟通,经过了解,被告确有还款意向,但暂时面临资金周转问题,同时双方有合作基础今后仍有可能继续合作。

调解员以此为契机,从情、理、法多个角度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讲明了通过诉前调解既可以最大限度维护双方权益,还能够快速结案减少诉讼成本,并且不伤和气为双方今后继续合作保留机会。最终,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至此,该起案件仅用时2天就取得了调解成功。

近年来,通辽中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率先打造二审案件诉前调解工作模式,针对二审案件调解难度大,当事人对抗更为激烈对裁判结果期待更高的情况,选聘富有经验退休法官作为特邀调解员,同时引入专业调解团队,采取“诉前调解+速裁快审”模式,集中优势力量开展二审诉前调解及案件审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2022年初至今,共调解二审上诉案件1503件,成功313件,成功率20.8%,年调解成功数超过我市法官年平均办案量,有效缓解了法官审判压力。下一步,市中院将继续健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提升非讼解纷能力水平,为我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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