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成功执行完毕4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张某承揽了一项室内建筑工程,雇佣原告王某等4人为其提供水电、消防人工业务,装修完工后,被告一直拖欠43000余元工资款,王某等4人遂诉至玉泉区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需在规定期限内将拖欠工资款还清,但是还款期限届满后,张某仍未支付工资款,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催促被执行人张某尽快归还欠款,但张某态度非常恶劣,对法院的多次规劝和传唤置之不理,未主动报告财产也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面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行为,为避免被执行人跑路,执行法官毫不懈怠,主动出击,找到被执行人。
执行法官对其义正严辞讲清“法理”,耐心细致讲清“事理”,感同身受讲清“情理”,告知拖欠工人工资应负的法律责任,讲明拒不履行的后果,被执行人幡然醒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依法偿还了所欠工资,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