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包某将一面写有“执行公正 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科左后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执行干警表达诚挚感谢。
2013年,原告包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将被告刘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开庭审理后,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十一万余元。裁判文书生效后,被告未按期履行,原告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受理原告包某的执行申请后,立即对被执行人刘某名下财产情况进行调查,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本案终结本次执行。2021年包某就此案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案恢复执行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案终结执行,但被执行人因经济条件未能及时履行。
本院于2022年将此案再次恢复执行,在对被执行人实施执行强制措施的同时,及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在充分听取双方的诉求与意见的前提下,再次就本案达成和解。申请人免除被执行人部分履行义务后,截至签订和解之日,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九万余元,剩余五千元案款被执行人承诺六月份给付完毕。此案因被执行人经济状况,导致时间跨度较长,在终结执行后,双方当事人均对本院执行局表示感谢。
鲜红的锦旗代表的不仅是申请人的感谢,更是对执行干警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肯定。科左后旗人民法院将持续强化执行举措,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