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被执行人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自觉,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3月16日起, 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将集中对拒不履行义务的一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行动首日,拘传5名被执行人,成功执结案件12件,达成和解协议5件,到位金额52.2万余元。12名被执行人慑于拘留行动和强制措施,纷纷“解囊”,履行了大部分金钱给付义务。
下一步,东乌旗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加大执行力度。果断“出手”全方位压缩“老赖”生存空间,强力打击其嚣张气焰,使其逃无可逃,迫使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法律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行的力度、速度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