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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日志】执行,我们一直在路上!
  发布时间:2023-03-24 15:16:04 打印 字号: | |

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 用足强制措施促履行

为进一步增强被执行人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自觉,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积极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3月16日起,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法院对拒不履行义务的一批被执行人集中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行动首日,成功执结案件12件,拘传5名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5件,到位金额52.2万余元。12名被执行人慑于拘留行动和强制措施,纷纷“解囊”,履行了大部分金钱给付义务。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攻坚执行 加班奋战不停歇

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张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生效判决。执行干警用近五个小时的时间释法明理,终于在晚上八点半,被执行人同意当场履行欠款15万元并签订和解协议。

徐某某申请执行涂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涂某某应向徐某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4万余元。首次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而后涂某某却未履行。因其多次逃避躲避执行,执行干警在获知其准确位置后,当即前往其处所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经体检后成功送拘已是深夜12点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东法猎赖”春季执行行动

3月15日,东胜区法院开展“东法猎赖”春季执行行动。行动前,摸排分类、案件研判和相应措施均已确定。行动命令一经发布,各行动组立即分头行动。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严格规范执行行为,确保执行有硬度、执行有态度、执行有温度,既有对藏匿财产、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的果断拘传,又有为被执行人送餐递水的温暖举措。

行动首日,经过10个小时连续作战,顺利执结案件2件,达成执行和解4件,执行到位金额42万元,出警36人次,拘传12人,拘留5人。其中一名被执行人在了解此次执行行动的力度与决心后,现场履行38万元。

行动的第二日,执行案件23件,执结5件,达成执行和解2件,拘传22人,拘留10人,履行到位208.7682万元,出警46人次。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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