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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 暖心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3-03-24 15:40:18 打印 字号: | |

房屋买卖在人们生活中较为普遍发生,为此而产生的纠纷及诉讼也呈现大幅上升的态势。近日,翁牛特旗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帮助双方当事人打开了心结,化解了矛盾。

2022年3月13日,崔某某与钱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钱某将拥有的涉案楼房及配房以总价款38万元出售给了崔某某。合同签订后,钱某将房屋交付给了崔某某并为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崔某某支付了31万元购房款,尾欠7万元购房款为钱某出具了欠条一枚,约定还款日期为2023年2月10日,并由担保人崔某对此进行担保。后因崔某某到期未能偿还房屋尾款,钱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承办法官在开庭审理后,觉得案件事实清晰,双方矛盾不深,决定采取调解方式化解双方矛盾。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遵循调解规律,分类别、分情况,灵活运用调解方式,摸清底线、公平合理、兼顾各方,用真诚和公心帮助当事人明是非、辩曲直、解纠纷。经过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听取双方意见,从诚信、和谐角度入手,耐心细致地做好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提出调解方案,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付清涉案房屋尾款7万元,妥善化解了双方矛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法官提示: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认真审查买卖合同条款及相关补充协议,尤其是涉及到交房条件、交房时间、办证时间、支付违约金等重要条款。此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后一定要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才能最大限度保障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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