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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一个新挎包 一份为民情
  发布时间:2023-03-29 16:59:59 打印 字号: | |

“谢谢法官还想着我家的事儿,都没想到还能领上救助款,这个包……您专门给我买的?”这是申请人刘某在领取司法救助金时和执行法官的对话。

2013年6月末,申请人刘某在医院住院治疗,其养女去医院送饭途中遭遇连环碾压,当场死亡,法院判决后,除保险公司支付部分赔偿款外,肇事司机姜某未支付剩余赔偿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穷尽执行措施,认定被执行人姜某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刘某找不到被执行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刘某身患残疾,无劳动能力,在养女去世后,一方面要维持生计,另一方面要照顾女儿遗孤,生活极其困难,只靠国家补贴勉强度日。执行法官得知刘某情况后,通过审查发现该案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于是为刘某争取到了该笔司法救助款。

“上次法官看到我这个包破破烂烂的不能用了,没想到这次他不仅帮我拿到了女儿的赔偿款,还为我买了个新包,真的是太感谢了,让我的案子历经9年总算有了结果。”刘某指了指手里法官给他买的新挎包,“承办法官还和我说,以后再也不用背着沉甸甸的案件材料了,日子一定能越过越好!”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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