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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初次接待功能 源头化解执行纠纷
  发布时间:2023-03-30 15:52:11 打印 字号: | |

自开展执行实体化运行以来,镶黄旗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执行初次接待窗口前端作用,初次接待专员收到强制执行申请书后,除了向当事人核对确认执行立案信息和相关执行财产线索外,还第一时间连线被执行人告知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在立案前履行相关义务。

案情回顾

田某诉苏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后,苏某一个月内需向田某支付饲草料款26000元,但到了还款期限苏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出于无奈田某便向镶黄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初次接待专员通过申请人了解到苏某有草场补贴等可供执行财产,考虑到本案案情简单,双方争议不大,同时被执行人有一定的履行能力,可以推动案件进展,于是现场联系被执行人,告知其本人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将面临诸多的强制执行措施。得知后果后,被执行人当即表示要主动履行义务,并在次日将全部案款转账给申请人。该纠纷在执行初次接待专员的推动下自动履行完毕,高效兑现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切实减轻了群众的执行诉累。

镶黄旗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将执行初次接待和简案快执理念有机结合,不断强化执源治理,在执行案件前端建立执行立案前化解机制,通过教育引导、强制威慑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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