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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第一期)学习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3-04-21 16:35:48 打印 字号: | |

按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一期读书班安排,4月20日,自治区高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主持会议并做总结讲话。自治区党委主题教育第三巡回指导组副组长马忱同志等到会列席指导。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部分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围绕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本期读书班采取专题讲座、个人自学、交流研讨、参观研学、社会实践等形式,示范引领高院机关及呼铁两级法院高质量、高标准推进理论学习,学习研讨既谈如何贯彻落实总书记要求,又谈推动主题教育扎实开展的思路举措,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一步,要在第三巡回指导组的正确指导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继续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持续推进主题教育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学铸魂,合理摆布时间,科学制定学习计划,深入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教育,持续掀起学习热潮,扎实做好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化、内化、转化工作。要坚持以学增智,通过主题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全面系统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不断提高服务群众、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能力本领。要坚持以学正风,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狠抓“三个规定”落实,深入排查整治“三多三少三慢”问题,毫不放松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治警。要坚持以学促干,进一步强化思想引领,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联系实际、立足岗位,紧扣“规范、精减、提速”目标,着力破难题、促发展,切实为服务和保障“五大任务”见行见效,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法治力量。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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