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法院正式启用驻二连浩特市公安局速裁法庭,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魏某犯危险驾驶罪一案。
被告人魏某犯危险驾驶罪获刑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审理全程仅用时8分钟。
该案采用“一站式”办案模式,从公安侦查、检察审查起诉到法院当庭宣判仅历时48小时。《刑事案件适用48小时速裁程序办理协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由二连浩特市法院与二连浩特人民检察院、二连浩特市公安局、二连浩特市司法局联合签署,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进行“快结快审”。
《机制》的出台与适用,不仅缩短了公检法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衔接时间和审判周期,实现了简单案件在刑事诉讼各阶段集中快速流转办理的目的,更能缩短办案周期,简化办案流程,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