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投标没受到影响,手续都顺利办完了,谢谢法官啦”。这是执行法官接到的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打来的电话。
4月17日,申请人胡某来到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锡盟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标的23万元。经涉企“绿色通道”审查立案后,执行局法官立即联系到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虽表示有主动还款的意愿,但是担心十多天之后参加的一个投标会不会受影响。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的顾虑后,多次耐心对其进行法律法规释明,规劝其主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努力打消其后顾之忧。4月24日,被执行人及时筹措款项并一次性履行了还款义务。本案自立案至结案仅用时7天。
对涉企案件,该院专门开通立案“绿色通道”并努力做到三个快,即快立案、快执行、快放款。快立案,自立案伊始同步启动网络查控措施,认真核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快执行,穷尽各种执行措施,努力缩短执行用时。同时由专人为当事人解疑释惑,将执行措施对当事人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快放款,设立专人专岗支付案款,努力做到案款当日到账、当日发放。
近年来,该院执行局通过打出“稳企护产”组合拳,积极为涉执企业提供司法扶持,力争做到“办一个案子、帮一个企业”,为助力涉执企业走上高质量发展的健康轨道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