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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进行时】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展全区法院法官助理、书记员岗位培训
  发布时间:2023-05-09 14:54:35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法官助理、书记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辅助人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4月19日,自治区高院举办全区法院法官助理、书记员岗位培训。此次培训采取视频培训的方式,共设122家分会场、全区法院共2986名干警参加此次培训。

 

此次培训由自治区高院审管办、政治部、执纪部门的负责人分别对法官助理、书记员权责清单,队伍管理政策以及超期未归档案件监督管理办法等内容进行了解读,并由辖区中院两名干警代表就法官助理、书记员实务操作常见问题和实务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发言。特别是自治区高院指定通辽中级人民法院编写的《司法辅助人员实务操作手册》受到参训人员的广泛关注,该手册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司法救助6篇共计616个司法辅助实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被称为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跟案过程中的“错题本”、“避雷指南”。本次培训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法官助理、书记员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实用性强。

 

培训结束后,参训的法官助理、书记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内容紧凑、充实,实用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极强,为提高业务素质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将认真领会,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不负韶华不负法律、不负人民,为助力提升审执工作质效贡献应有的力量。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马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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