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还能到家里开庭,法官同志,你们辛苦了!”近日,由于当事人年过八旬且身体瘫痪卧床,行动不便,开鲁县人民法院东来人民法庭法官一行驱车多时,赶往患病当事人住处,将法庭“搬”到了当事人家中,调解办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虽然没有庄重的审判台,但是庭审的严肃性却丝毫未打折扣,整场庭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由于老人听力也存在障碍,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主要靠书写进行。
庭审前,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当事人的身体状况,庭审时,也一直耐心地向老人核实案件情况、核对证据原件。庭审结束后,更是细心指导老人核对笔录,近半个小时的庭审,每分每秒都见证了法律的严谨、规范,彰显了司法工作者的柔情与温暖。本案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
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和人文关怀。
一直以来,开鲁县人民法院认真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宗旨,聚焦老年人参与诉讼的难点问题,不断完善适老诉讼举措,全力办好为民实事,真正将司法人文关怀融入诉讼服务的各方面、全过程,把法庭开到群众家里,送法上门,打通了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在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的同时,更感受到了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