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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进行时】“法庭+矛调中心”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23-05-09 16:09:03 打印 字号: | |

自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内蒙古法院积极探索人民法庭与基层矛调中心的深度融合,为基层老百姓提供方便司法服务,近日,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大雁矿区法庭干警王明范、德全、明坤一行先后到呼伦贝尔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鄂温克族自治旗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就接诉前调解相关工作进行交流洽谈,以便完善便民司法服务工作机制,提升诉源治理社会效果。

期间,法庭负责人将法庭工作情况及案件类型做了详细介绍,并提出做好人民法庭工作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意见建议,市矛调中心与旗矛调中心负责人分别就矛盾纠纷调处方面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阐述。双方就如何做好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各项工作进行交流沟通,一致表示今后将形成“法庭+矛调中心”解纷工作模式,主要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及有关邻里纠纷等案件。矛调中心先行调解,调解成功案件,由人民法庭作出司法确认。

法庭负责人表示,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积极参与矛调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在工作效率上和化解力度上持续发力;要不断完善源头化解纠纷工作格局,强化与矛调中心的协调沟通,搭建社会共同参与的基层矛盾多元解纷中心平台。


 

责任编辑:马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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