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自4月14日内蒙古高院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以来,全院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以多种形式开展学习研讨,迅速兴起学习热潮。纷纷表示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的强大力量。
【政治部宣教处党支部】
政治部宣教处党支部第一时间召开党员大会安排部署支部主题教育理论学习及相关工作,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强国平台,通过线上培训、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干警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并严格按照学习要求,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论党的自我革命》《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干警学习后成效颇丰,纷纷表示将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在新征程上突出实践、实干、实效。
【立案庭党支部】
自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来,立案庭党支部组织开展了多元化的支部政治理论学习活动。
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立案庭党支部县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院机关党委组织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第一期)进行学习培训。从4月21日起,立案庭党支部开始集中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自4月27日起,支部以每日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并结合自学等方式制定了学习计划,将持续进行政治理论学习。
开展特色主题党日活动。4月25日,立案庭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前往内蒙古展览馆参观“亮丽内蒙古、奋进新征程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展,通过参观展览,全体党员对于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起到了现实教学的重要意义。
【刑一庭党支部】
刑一庭党支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政治理论学习,并将理论学习与刑事审判工作贯通起来,把主题教育做深做实。
及时制定学习计划。把抓实抓好主题教育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根据指定书目制定政治理论集中学习计划,坚持每周学习三次,截止5月5日,共组织集中学习5次、要求五一假期个人自学《学习手册》内容,营造了较为浓厚的学习氛围。
坚持分级分类学习。根据人员不同级别选择不同学习数目。支部根据要求,按照普通党员必读书目制定学习计划,处级干部在此基础上自学领导干部必读书目,切实提升理论学习实效。
坚持党建、业务融合发展。支部开展主题教育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及张军院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一起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切实打通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坚决将拥护“两个维护”“两个维护”体现在、落实到审判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积极回应“效率”这一人民期盼,持续加大久押不决案件清理工作,助力刑事审判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