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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座谈会暨第二届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
  发布时间:2023-05-17 11:41:59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更好地发挥特约监督员的重要作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凝聚智慧力量、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2023年5月16日,自治区高院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座谈会暨第二届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本次共聘任2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为自治区高院特约监督员。

会议通报了自治区高院主题教育及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为本届特约监督员颁发聘任证书并讲话,自治区党委主题教育第三巡回指导组组长李钢到会指导并提出要求。特约监督员代表分别作表态发言并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特约监督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人民法院工作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是联系人民群众与法院的重要纽带。当前自治区高院正在深入推进主题教育,通过此次交流座谈,各位特约监督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为自治区高院找准问题、解决问题提供了重要帮助,一定高度重视,逐条梳理研究,拿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不断提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要求,全区法院要全力以赴为特约监督员履职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健全完善监督联络机制,加强与监督员的沟通联络,以信息化手段强化对监督联络工作的科学管理,用心用情为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二是持续创新联络活动,不断拓展监督员参与各项活动的广度和深度,丰富监督活动内涵,把监督活动融入审判执行各项工作,通过邀请监督员参加专题调研、座谈交流、案件庭审、案件评查、执行听证等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员对法院工作的参与深度、实际体验和切身感受。三是严格做好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将意见建议办理作为调查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重要方式,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到及时收集梳理、专人办理答复、逐项推动落实,积极促进成果转化,努力破解制约法院工作的难点问题,推动全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李钢对自治区高院主题教育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题教育是当前全党的中心任务,各项工作都要在主题教育引领下扎实开展。二是进一步深化理论学习。理论学习不分阶段,把理论学习贯穿于主题教育始终。三是扎实开展好调查研究。在破解自治区高院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的同时,多研究群众关心的问题。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要求真务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五是大力宣传工作举措,营造主题教育浓厚氛围。

自治区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旭军主持会议,自治区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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