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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日志】重拳出击 强制腾房
  发布时间:2023-05-29 12:36:21 打印 字号: | |

强制腾房一直是执行领域难啃的“硬骨头”。近日,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带领执行团队腾空房产3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屡次无视腾房公告

法院强制清空腾房

白某与万某某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因万某某尚拖欠借款15万本金及利息未清偿,双方多次自行就还款事宜进行协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白某只好向通辽市科尔沁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万某某名下有一处房产,执行法官多次与万某某沟通腾房,释明如继续拒不执行生效文书,法院将有权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纳入失信、强制腾退等措施,但万某某态度强硬、拒不搬离。科尔沁区法院决定依法强制腾房,为确保此次腾房行动顺利进行,行动提前制定了执行预案,从执行时间、执行地点、执行实施、注意事项等多方面进行统筹规划。腾房现场,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确保此次执行行动依法依规、公开透明。整个腾房活动历时4天。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

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并腾房

刘某向刘某某借款本金利息共计69万余元。借款到期后,被执行人刘某杳无音讯,刘某某无奈诉至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无果。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决定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房屋经过两次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同意以物抵债。腾房当天历时四个多小时后,腾房工作顺利完成,法拍房成功交付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玩失踪”?

强制腾房不耽误!

本案为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史某某向康某某借款,经康某某多次催要,史某某拒不偿还,康某某遂诉至法院。科尔沁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史某某偿还原告康某某借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史某某名下房屋予以查封,进行网上拍卖,因无人竞拍,后以物抵债抵给申请人康某某。法院向被执行人史某某发出腾房公告,限其在公告期内自行腾空涉案房屋,但被执行人未在期限内腾房,直接与法院“玩”起了失踪。

为顺利交付房屋,科尔沁区法院决定对该房屋强制腾空,经过一天的努力,成功将房屋腾空后移交申请执行人。

法官提醒

以“失踪”“不出面”等方式不履行执行文书规定的法律义务、不配合法院执行,并不能逃避债务,也无法阻止法院处置名下财产。反而被执行人要承担法院依法腾空财产、强制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逃避执行行为构成犯罪的,还会承担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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